機構概況
南鄭歷史悠久,位於陝西省漢中盆地南部,大巴山北麓,縣城距漢中市12公里,總面積2849平方公里,全縣人口55萬,轄30個鄉鎮。南鄭是漢水上游地區人類文明的發祥地之一,全境群峰南峙,漢水北帶,丘陵平川置於其中,河流縱橫其間,既具田園之美,更有山水之勝。山川美秀,風景如畫,素有小江南之稱。自然景觀以山雄、水秀、林美為特徵,吸引眾多中外遊客前來觀光遊覽。這裡看南湖山水,人與自然相融;登漢山遠眺,漢中全境盡收眼底。可鑑龍崗寺、聖水寺、小南海等人文景觀,可聽“漢山樵歌”、“漢上夜明珠”等美麗傳說。森林旅遊、錦繡田園、古宅新屋、純樸民情等,讓南鄭人自喜,更讓遠道而來的朋友樂不思歸。地靈人傑、物華天寶,勤勞、淳樸的南鄭人民在這片熱土地上書寫著輝煌歷史新篇章。
南鄭縣國家稅務局自1994年9月機構分設成立,現下設一個稽查局,五個分局:城區、大河坎、陽春、南海、紅廟,兩個稅務所:聖水、梁山,內設十一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稅源管理科、信息中心、機關黨委辦公室、考核辦十一個科室。有幹部職工121人,負擔著全縣299戶各類企業,以及近3900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管工作任務。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局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稅收宣傳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南鄭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南鄭縣國家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7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1個臨時機構。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安全、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五)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六)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七)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八)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九)稅源管理科
承擔轄區內重點稅源或行業稅收日常管理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稽查局內設機構暫緩設定。
三、派出機構
南鄭縣國家稅務局設定7個派出機構,即:南鄭縣國家稅務局城區稅務分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大河坎稅務分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紅廟稅務分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陽春稅務分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南海稅務分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聖水稅務所;南鄭縣國家稅務局梁山稅務所。各派出機構主要承擔所轄區域稅源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五、臨時機構
考核辦 負責全局績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安排落實與日常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