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巫術

16世紀起被歐洲殖民者從南美大陸驅逐到苦寒的火地島,經濟文化發展受到阻礙。以數十人所組成的親屬集團為單位,過不定居的漁獵生活。使用弓箭和標槍。
美洲在哥倫布發現之前,大多數印第安人處在原始公社制的不同階段。他們中間普遍存在著萬物有靈觀念、巫術觀念。
萬物有靈觀念是人類思想最早產生的一種觀念,在印第安人中間就普遍存在這種觀念。如熱帶森林裡的印第安人,相信植物和動物都有精靈,精靈也像人一樣生活;南美查科地區的印第安人,不僅相信人人都有靈魂,還相信動物也有靈魂,即精靈。他們還相信,人死後,魂靈會變為動物,而巫師死後會變為美洲豹。
潘帕斯地區和火地島的印第安人,認為整個自然界都有鬼魂和精靈在遊蕩。他們還把精靈分成善惡兩類,他們崇拜的往往是惡精靈。如巴塔哥尼亞的印第安人,特別崇拜荒野中的孤樹,認為這是他們崇拜的惡精靈的化身,所以他們在樹上掛滿了祭品。
萬物有靈信仰在北美也很普遍,如加利福尼亞的印第安人對山、河、湖、林的精靈特別敬畏。降病的精靈最令他們感到害怕,所以他們有專門治病的巫師;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為了祈求精靈降臨,甚至會跑到荒郊日夜祈禱,一連數日不眠不食,有人還傷害自己的身體,乞憐於精靈;庫特奈族和阿爾袞琴族相信人死後會投胎變為別的東西。
在整個美洲,凡相信萬物有靈的印第安人都相信巫術,巫術是他們用來控制精靈的手段,還有專門施巫術的巫師。他們認為巫師是精靈和人的中間人。
有的部落如南美的火地人和北美的克里克人認為,要想成為真正的巫師,必須在夢中與精靈見面之後。同時,巫師還要接受施法、念咒、治病一類的特殊訓練。領導宗教活動和驅鬼治病是巫師的日常工作。這兩種工作都要舉行相應的儀式,在舉行儀式時,巫師要裝扮成精靈,在臉上塗抹各種顏色,戴假面具,邊跳舞,邊擊鼓、搖鈴,認為這些響聲能驅趕鬼魂或精靈。
南美熱帶森林和北美加利福尼亞地區的巫師,通常大量吸菸或服用麻醉劑,使自己神魂顛倒,然後給人施法治病。
北美的印第安人在出獵之前和收穫之後,都要舉行巫術儀式,以祈求精靈保護。他們還相信靈物的作用,身上常佩戴被認為有靈的東西,以求消災免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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