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科技局

根據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佛山市南海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佛機編〔2010〕72號),設定佛山市南海區經濟促進局。區經濟促進局是主管經貿、科技、信息產業、農業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行使經濟貿易、科技和信息產業、農業主管部門職權。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調研、制定我區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布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3、承擔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區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

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推廣,指導高新技術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推動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5、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6、負責管理歸口管理的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我區科技統計年報工作。

7、負責我區產學研工作,加強我區企業與國內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合作。

8、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9、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全區專利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和實施全區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10、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展戰略實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11、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牽頭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和交流活動;組織智慧財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建立的工作。

12、組織開展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

1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訂全區信息化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標準並監督執行。

14、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全區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工作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學術交流。

15、根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與扶植信息產業的發展;推進相關行業的信息技術進步和技術研發工作,組織實施重大信息化項目攻關和引進,指導信息技術和系統的推廣套用。

16、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信息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推動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發展,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17、組織和協助推進國家、省、市、區重點信息化工程; 指導和推進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套用;依法對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組織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工作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學術交流。

18、負責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和管理;負責電子政務工程的規劃、組織、實施和建設工作;指導數字證書和認證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國家機關信息資源數據目錄和交換目錄,統一組織編輯信息上網共享,為社會提供服務。

19、指導、協調全區政務網站建設;負責本地政務網站域名的審批和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運行中心的運行和維護;負責政務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組織實施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為我區各級機關的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20、根據國家、省和市、區的信息網路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各部門信息傳輸網路建設;協調公共通信網路的機房、管線、站點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區大型計算機網路及國際網際網路接入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信息安全的建設和管理。

21、負責民用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及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台(站)設定的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項,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22、承擔區科學技術協會職責,並按章程運作。

23、完成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過驗收。 該項目的順利實施對增強我區農民建房的抗震設防意識,提高農村民居抗禦地震災害的能力起到很好的示範和促進作用。

內設機構

1、科技管理科(掛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牌子)

組織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我區有關科技政策的調研草擬工作;負責專業鎮技術創新工作及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核、認定,負責我區各類科技計畫的組織實施,省、市、區工程技術開發中心的申報、初審、認定工作;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登記、獎勵、技術保密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市場監督、管理及科技對外交流合作;指導我區生產力促進機構工作;負責區科學技術協會的日常工作和科普工作。

2、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掛區產學研工作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和技術發展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的制定、實施,引導和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行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調整;組織產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最佳化創新工作;協調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初審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的行業統計、預測、分析工作;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產學研合作工作。

3、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科(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牽頭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牽頭協調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的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專利實施計畫項目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有關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的相關工作;指導維權援助中心開展維權援助工作;承擔專利獎勵、資助政策及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網路平台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專利中介和代理機構開展工作;牽頭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制度並推動相關工作的開展,參與智慧財產權的涉外談判,推動智慧財產權統計、考核制度的相關工作。

4、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科

負責統籌制訂我區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標準規範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進企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建設;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社會公共領域信息化;統籌和指導信息傳輸網路的建設;組織和協助推進國家、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管理和監督;負責區級重大電子政務工程的組織、實施和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務網站建設;負責本地政務網站域名的審批和管理;負責電子政務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的管理;負責政務信息安全和網路安全;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實施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編制國家機關信息資源數據目錄和交換目錄;指導區信息網路中心開展區數據中心和電子政務信箱的建設和管理;為區直機關、鎮(街道)的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組織信息化工作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學術交流;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聯繫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5、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法規、政策;負責編制無線電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用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及管理;負責民用無線電台(站)設定的審查審批;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項,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對頻率利用率和頻率占用率進行統計,監聽監測和分析無線電頻率信號;測定無線電通信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協調重大公共通信網路建設項目的規劃和建設;協調公共通信網路的機房、管線、站點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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