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背景
1937年,有一北京人姓張的,住在侯家胡同。對草市街回民提出意見:“草市街回民雖不多,但小孩較多,沒走上正道,賭博不是好事,應請阿訇教孩子們學好”。
時在草市街北頭賣窩窩頭的回民柳盛春聽到後,對前去東大寺禮拜的趙兄岩、劉振明、李鳳鳴說及此事,並商量建清真寺之事。柳盛春說:“人家姓張的都這么關心我們草市街回民的事,我們自己更應該關心,我騰出兩間房作為清真寺房用,你們去請位阿訇吧!”
初建
柳盛春騰出了在前教經胡同東頭路南的二間房作為寺房,李鳳鳴等人請來了李文學阿訇,清真寺正式開寺。
修繕重建
清真寺禮拜人數起來越多,原房已無法滿足需要。恰在此時,在草市街一回教親給一院房子。但因此院已當給考城縣一戶,需出錢贖回。時該戶只有一寡婦和一女,該戶要現洋,而不要紙幣,然而清真寺無法支付現洋,只願支付紙幣。這樣二家開始而打官司;此時是日本淪陷開封時期,雙方在雙龍巷一會館的法院裡判決,該戶由手下夥計張三和清真寺打官司,結果法院把房院判給寺,由寺里付給該戶一千二百元紙幣(日本淪陷開封時期的紙幣)。
當時,本坊教民手頭拮据,由柳盛春、趙兄岩、劉振明、李鳳鳴四人各出三百元,付給該戶一千二百元紙幣,贖回房院,把清真寺挪入,原來兩間房仍歸還給柳勝春。此時清真寺有3間大殿、4間北講堂、12間門面房臨街。
後來,隨著清真寺規模越來越大,由李鳳鳴用清真寺的二十一兩銀子買現在的地方(為國民黨統治時期),後院四間是用四百元錢買的,原來打官司贖回的作寺用的房院留闢為女學,仍舊開放。
文革期間,該寺被占用建廠。1987年恢復,重修復開放。
規模建制
南教經胡同清真寺現大殿四間,座西向東。大殿前南為水房三間,北為教長室三間,教長室北為圍房八間。有海里凡一人,系民權縣人。
地理交通
南教經胡同清真寺,位於草市街中段,與樂觀街正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