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南平市 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介紹
具體負責轄區內日常衛生監督工作,主要職責為: (一)衛生行政許可 1、承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2、承辦公共場所衛 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3、承辦供水單位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 4、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行政許可事項。 (二)公共衛生監督 1、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2、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醫療衛生監督 1、對醫療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範圍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註冊進行監督檢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2、對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資格、執業範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進行監督檢查,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傳染病疫情報告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3、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預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服務承諾
服務承諾制 1、熱情主動為廣大民眾服務,做到禮貌待人,耐心說明,提供衛生知識諮詢,實行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2、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辦證時間。受理業主申請5個工作日內監督員到現場審查;衛生設施齊全、從業人員已體檢、審查基本合格符合發證條件的經營單位,10個工作日內(不含節假日)辦好衛生許可證。 3、提供預約服務,在受理大廳設立預約辦事登記處,相關工作人員在2日內與登記者聯繫預約服務。 4、下崗職工和殘疾人持有效證件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培訓,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5、開展衛生監督、監測及其它業務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文明執法、秉公辦事、熱情服務,不接受吃請和禮物。 6、市區兩橋內出現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在接到報告後的1小時內趕到現場調查處理。 7、實行“兩公開、一監督”,設立監督崗、意見箱和舉報電話,全所實行掛牌上崗,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對民眾舉報有執法違紀和工作態度不佳的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調離監督崗位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