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南寧市知識產權局,又稱南寧市科學技術局。
單位職能
2、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重大科技工程、重點實驗室、科研中試基地等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的計畫。
3、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指導、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推進科技法制化建設。
4、研究制訂有關科技財務的管理辦法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及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外事經費、重點實驗室經費和重要科研基地設施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市級科技項目及科技三項費用的審批,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大型科學儀器和實驗動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發展基金和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
5、研究提出全市基礎性研究、套用研究、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社會發展計畫等科技計畫。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管理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全市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成果推廣計畫、新產品試製與中間試驗計畫、科技扶貧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負責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及相關政策的制定;負責組織對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的申報和認定;負責組織對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的認定;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
7、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全市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選拔、培養學術技術帶頭人;會同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和管理科技副職。
8、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提出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與措施;負責科技合作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科技合作項目的資金、人才、技術、設備引進;負責全市科技人員出國及來訪專家學者的審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9、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和技術市場等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審批、登記工作。
10、負責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和進行督促檢查,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發展;負責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11、根據全市科技改革與發展的要求,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歸口管理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12、指導、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縣區、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涉及全局性、跨部門、跨縣區的科技工作,推動行業的科技進步;管理和指導星火技術密集區、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根據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部署,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對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班子的科技進步工作實行目標考核。
13、負責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事務工作;負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工作。
14、負責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科教興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領導班子
傅隆政 黨組書記、局 長
覃永武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王 洲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蒙顯標 黨組成員、副 局 長
李 挺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韋仁秋 副調研員
周學軍 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科學技術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信息、信訪、提案議案辦理、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科技宣傳、新聞發布及科技志、科技年鑑的編輯;組織重大調研;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的相關工作;負責有關政務服務工作及制度建設。
(二)政策法規與社會發展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起草地方性科技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科技發展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以及科技促進服務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的各類科技計畫;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管理幹部培訓;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發展計畫與基礎研究科(市科教興市辦公室)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擬訂和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基礎條件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建議;推動區域科技發展;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申報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擬訂南寧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組織制定全市基礎研究發展計畫;參與編制南寧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重點基礎研究基地的建設,組織推動科研基礎性工作;指導縣區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縣區黨政領導班子科技進步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縣區工作;承擔市科教興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四)科研條件與財務科
擬訂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議;編制本部門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參與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文獻等科研基礎條件建設及相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市火炬計畫辦公室)
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和政策引導類計畫;推動相關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組織開展製造業信息化工作;承擔市火炬計畫管理工作。
(六)農村科技與科學技術普及科(市星火計畫辦公室)
擬訂科技促進“三農”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和政策引導類計畫;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有關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科技工作和科技扶貧工作;推動相關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星火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的擬訂與組織實施,協調全市科普工作;承擔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
(七)成果管理與國際合作科
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評價、登記審核推薦及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管理有關工作;組織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管理市內社會力量設立科技獎工作;組織全市技術轉移計畫實施,指導技術市場規範和發展;組織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與示範,推進產學研結合工作;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承辦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指導相關部門和各縣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八)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科
貫徹執行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擬訂和實施有關專利的規劃、計畫;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承辦專利行政執法有關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專利、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工作。
(九)智慧財產權協調管理科
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國內外聯絡、合作和交流;指導企事業單位和專利代理中介服務機構的專利工作;負責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日常工作。
(十)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人事和工資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出國政審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職稱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單位地址
南寧市嘉賓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