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一門式”的行政審批辦證服務;負責審查市本級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受理行政審批的相關投訴;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機構介紹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 位於市科園東五路6號(從朝陽花園乘24路、從三O三醫院乘35路、從竹溪立交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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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46、91路、從淡村路尾乘88路公車均可直達),政務服務中心面積4400多平方米,環境透明,寬敞明亮;採用敞開式、零距離平起平坐的人性化設計,體現了對辦事者的歡迎與尊重。目前有40個市級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辦事視窗。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簡稱“政務服務中心”)是在2002年1月4日成立的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的基礎上建成的。2002年,南寧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本著建設最佳經濟運行環境,特別是投資軟環境的理念,建立了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並於1月4日正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一門式”的行政審批辦證服務;為加強對全市行政審批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當年,市委、市政府設立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

2007年,南寧全市開展轉變幹部作風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為提高機關的行政效能,構建長效的管理機制,於2007年8月14日成立了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並掛牌運行。

政務服務中心 的建立,使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得到持續和深化,拓展了便民服務範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數由原來的315項增加到410項,受理能力提升了近三分之一;政府機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將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收取;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也將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範疇。

政務服務中心實行辦事視窗首席執行代表制度,按照“機關要為視窗服務,視窗要為民眾服務”原則,充分授權。嚴格執行“三項制度”,做好協調、服務、保障、監督管理工作,規範服務行為,開展優質服務競賽活動,推動“行政提速,服務提質,工作提效”。

政務服務中心對外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實行“一門式服務、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一個視窗收出件、一個視窗收費、辦結告知制”的運作模式,提供人性化服務:

1、辦理事項諮詢導引;

2、電子觸控螢幕信息查詢;

3、電子大螢幕審批信息公告;

4、審批政策規章資料查詢;

5、重點、重大項目審批跟蹤督辦;

6、網上查詢;

7、舉報投訴受理督查。

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以最佳化行政服務為中心、以服務對象為關注焦點”的管理理念,全面實施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質量管理標準,從申請諮詢、受理審核、審查批准、出證出件、投訴接待、查處反饋和服務環境等方面做出規範管理,建立了檔案化的質量管理體系,闡述我們質量目標。為服務對象提供守時、廉潔、高效的行政服務。質量目標是:

“優質服務、優良作風、優美環境,讓黨和政府滿意、讓人民滿意”是我們永恆的目標。

1、一次告知落實100%;

2、審批事項按時辦結率不低於99.5%;

3、服務對象滿意率不低於95%;

4、服務對象舉報投訴查處並反饋率100%。

政務服務中心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大促進作用的項目和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項目劃分為八個類別,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八個部門為牽頭責任部門,通過“一窗受理、告知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的模式,組織對應項目的並聯審批工作。

政務服務中心將不斷最佳化服務設施、提升服務功能、提高行政效率,為建設最佳投資環境,創建“誠信南寧”,營造“親商、愛商、扶商”的濃厚氛圍,把政務服務中心建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和廉潔高效”的政府形象視窗。

領導班子

何青青 主任

班進忠 副主任

李善偉 副主任

陳 紅 副主任

楊英才 副主任

張星輝 調研員

李世尚 副調研員

單位職責

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並參與起草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推進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組織市本級各職能部門和中直區直部門為社會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與非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配套的管理與服務事項;組織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並進行規範和監督管理;負責審查市本級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受理行政審批的相關投訴;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考評和獎懲;協調、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設政務管理科、政務協調科、政務技術科。

內設科室職責

管理科職責:負責辦公室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其他事務性工作;組織並參與起草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文電收發、信息、印鑑管理、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進駐單位服務質量的考評,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管理、監督、考評、考核;負責政務服務宣傳工作;負責市政務公開、政府及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協調科職責。負責審核、協調進入與退出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單位;負責審核、協調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收費事項、確認登記、諮詢服務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的進入、調整、保留、取消等;負責協調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協調;協調、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

技術科職責。負責政務服務中心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務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技術標準;負責配合監察部門組織開展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的數據分析和編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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