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南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於1996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對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系進行重大改革的決定,2000年2月,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南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現為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機構,是負責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主要履行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兩大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
三負責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
四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
六統一管理和監督全市認證認可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市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工作。
八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的幹部、人事、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工作。
十承辦南安市政府和泉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加掛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質量綜合管理科、監督稽查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等4個科室。
二直屬單位有:南安市標準計量所、南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加掛福建省水暖消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等2個單位。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加掛人事教育股、監察室,對應泉州市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1.辦公室日常工作:
①負責全局行政、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綜合調研工作。
②起草綜合性檔案,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
③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政務督查、信訪工作。
④采編和報送政務信息。
⑤組織籌辦全局性會議。
⑥負責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安全衛生、通信保障、計畫生育、辦公用品和公共設施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務。
2.計畫財務工作:
①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和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②管理單位財務、基建、物資計畫和國有資產。
③負責財務信息傳遞和統計工作。
④負責單位財務工作。
3.人事教育業務:
①制定幹部隊伍建設和人事管理計畫、規定、制度、辦法。
②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③負責管理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用人計畫。
④負責組織實施勞動工資福利政策。
⑤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選拔、獎懲和離退休等工作。
⑥編制和執行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
⑦組織參加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或評審。
⑧負責幹部人事信息統計工作。
⑨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4.紀檢監察工作:
①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維護黨的紀律,協助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檢查本級機關及所轄單位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決定、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促進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為推動質監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②監督檢查本級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的紀律的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任用條例的情況,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③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經常對黨員和幹部職工進行遵守黨的紀律和行政紀律教育,組織並參與有關制度建設,加強對機關部門及所轄單位班子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④受理對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保障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合法權利。
⑤調查核實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一般案件,調查核實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的一般案件,提出對違法違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⑥及時向上級紀檢組、監察室報告所轄單位和個人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報告查處案件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結果。
⑦及時承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5.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二案審室:對應泉州市局法規科。
1.負責審理質量、計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案件,組織聽證工作。
2.參與指導行政執法訴訟工作。
3.組織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和行政執法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法律指導。
4.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
5.承擔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整理案件材料並歸檔,管理行政執法案件檔案。
6.審核局移送有關部門的案件材料和手續。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報批和證件發放管理工作。
8.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三質量綜合管理科:對應泉州市局標準化科、計量科、質量管理與認證科、監督科(食品監管項目)。
1.食品監管工作:
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包括取證、建檔、巡查、抽檢、查處等工作。
②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管。包括建檔、巡查、抽檢、查處等工作。
③承擔全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標準化工作:
①制定全市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②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
③組織宣傳貫徹標準,指導標準實施。
④管理工業、農業和服務業的標準化工作。
⑤負責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的管理工作。
3.計量工作:
①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
②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
③組織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企事業最高計量標準。
④組織對全市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依法檢定、校準和製造、修理、銷售、使用實施監督;負責管理全市量值傳遞,確保量值的準確統一。
⑤組織開展計量監督工作,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⑥指導企業加強計量基礎工作,開展企業計量合格評定工作。
⑦負責對計量公正服務機構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4.質量管理與認證工作:
①負責全市質量工作的巨觀指導與協調。
②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質量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③推進質量振興及名牌戰略的實施,推廣總結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
④管理質量認證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開展質量體系和產品質量認證。
5.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監督稽查科:對應泉州市局監督科(食品監管項目除外)、稽查大隊、產品質量檢驗所。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
2.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和抽查結果的後處理,分析產品質量現狀,提出對策措施。
3.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4.受理並查處消費者和用戶關於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等方面的投訴、舉報案件。
5.承擔市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或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
6.承擔單位整規辦日常工作,完成南安市整規辦、泉州市質監局整規辦交辦的任務。
7.承辦上級交辦或者其他部門移送的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違法案件。
8.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9.做好國家免檢產品申報及監督管理。
10.做好電子監管網工作。
11.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對應泉州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特檢分院。
1.組織制定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意見、計畫、方案及措施。
2.負責全市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的安全監察和監督。
3.組織實施有關法規、標準、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
4.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5.協助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資格考核、發證及監督管理。
6.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六標準計量所:對應泉州市局計量所、信息所。
1.負責收集、加工、研究、存貯國內外各類技術法規、產品標準和與之相關的科技信息。
2.管理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註冊、采標標誌備案及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3.有關WTO/TBT、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等信息通報和專題諮詢服務。
4.建立本地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開展量值傳遞和溯源工作,保證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
5.承擔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任務,開展計量器具檢定、測試與校準等服務。
6.為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實施計量監督、計量仲裁提供技術保證。
7.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七質檢所(福建省水暖消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對應省局監督處、泉州市局監督科
1.擔負全省水暖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定期抽檢任務,為行政執法提供技術保障。
2.面向社會,為社會各界提供水暖消防產品委託檢驗和多方位的質量技術服務。
3.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八駐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對應省情報所、泉州市信息所
1.組織實施國家統一代碼標識制度,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賦碼、頒證(卡)以及全市代碼資料庫的建立和維護。
2.推動商品條碼的套用,負責商品條碼的註冊申請和續展。
3.完成南安市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它任務。
4.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九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1.擔負全市生產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抽檢、定期抽檢任務,為行政執法提供技術保障。
2.面向社會,為社會各界提供食品委託檢驗和多方位的質量技術服務。
3.完成單位交辦的其它事務。
十黨組、支部、工會及其它臨時機構的職責按有關檔案或章程規定執行。
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內設機構職能和人員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