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南和縣建設局主要職責:
1、
2、負責全縣城鎮規劃、村鎮規劃的實施和管理;負責城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與審查;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和建設監督;管理城鄉建設檔案。
3、主管全縣建築活動。制定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工程監理以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縣勘察設計市場、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工程檢測、工程施工安全以及建築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工作,規範全縣建築市場管理;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建築節能產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廣套用。
4、主管全縣城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的燃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戶外廣告設定、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房產開發的資質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負責拆遷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住房制度改革。
6、主管全縣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
7、負責監督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省級標準的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估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投資結算、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技術規範的實施。
8、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制定本系統人才培訓規劃,負責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教育工作。
9、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執法管理工作,糾正不適當或違規的行政行為。
10、負責局機關的黨建、群團、人事、勞資、保險和幹部隊伍建設,以及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
一、綜合協調機關的黨務和政務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組織和局黨支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配合局黨支部搞好局管幹部的考察、調配和獎懲;
三、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申報和考察;
四、負責文秘、文書檔案、機要收發、信訪工作;
五、負責全局法制工作 ;
六、負責車輛管理及後勤工作;
七、負責老幹部管理、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室:
負責人事及勞資管理;各項規費及罰沒的統一收取上繳;各項支出的管理。
市政股:
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市政設施的建設、維修保養。
規劃股: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規劃和建設政策,擬定有關方針政策,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
二、負責縣城和鄉鎮的規劃實施,組織編制、修改縣城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
三、負責全縣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的督促、檢查,協調組織,負責各村鎮建設助理員的技術培訓,核發村鎮規劃建設選址意見書。
四、負責縣城規劃區內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建制鎮的規劃,統一核發“一書兩證”。
五、負責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的指導工作。
六、負責對縣城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
七、負責一切建設工程放線、驗線、勘探、測量、界定規劃區內標高紅線控制。參加一切工程的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認可證》。
建築業管理股:
一、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杜絕規避招標和虛假招標,監督招標工作全過程,確保招投標按法定程式進行;推行招標代理制,監督管理評標專家。
二、負責建築市場管理,依法辦理各項開工手續,杜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現象;組織開展建築市場執法大檢查,依法查處違章、違規工程項目;推行工程監理制度,維護健康有序的建築市場秩序。
三、負責建築業管理,組織各企業技術管理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匯總上報各企業統計報表,確保企業年終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對企業資質實行動態管理,負責各企業的資質年檢初審工作。
四、負責清理拖欠工程款,負責上報各項清欠報表,協調有關部門督辦拖欠項目,實現清欠總體目標;建立拖欠項目台帳,接待民眾上訪、投訴,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依法清理新項目存在的拖欠問題。
城管大隊:
一、依法管理和查處城區內擅自占用、挖掘、損壞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
二、依法管理和查處城區內亂停亂放、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撒亂掛、亂倒垃圾、亂潑污水、亂擺攤點等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三、依法管理和查處城區內損壞城市綠地、花草以及亂砍樹木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負責組織實施城區內的環境綜合整治活動,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制。
五、負責對城區內占用城市道路行為的審批工作;負責經營性停車設施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對城區內設定戶外廣告行為的審批工作。組織擬定戶外廣告設定的技術標準。
七、負責對城區內設定車輛清洗站(點)的審批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