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職責調整
(一)不再保留已公布取消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學校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全區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南充市高坪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實施辦法和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
(四)統籌和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中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監督經物價部門批准的教育經費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執行。
(七)規劃、指導全區的教育改革、教育教學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科學新成果、新經驗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中國小承擔的國家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指導學校科研基地、實驗室的發展建設。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區屬普通中學、國小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建設。
(十)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證制度的實施和抓好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在編制員額內做好人員配備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開展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和搞好校園三化(綠化、淨化、美化)建設。
(十三)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高坪區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書收發、文書檔案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教育局印章的管理與使用。
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和局黨委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黨的隸屬關係在區教育局的民辦學校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系統黨組織史志的編纂工作;負責教育宣傳和教育新聞採集、製作、發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編髮、黨報黨刊、教育報刊征訂分發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機關財務報帳和學校土地、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和建設項目的立項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固定資產及設備的配置和管理;擬訂教育經費使用計畫的籌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計並監測教育系統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專款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內單位和學校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和日常監督;負責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計畫的編制、實施、審核和監督;負責協調各類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審核。負責教育系統教育行政和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和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的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的收費工作及治理中國小亂收費工作;負責教育行政性收費和事業性收費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和校園綠化、淨化、美化以及校辦產業、學生資助、教育惠民等工作。
(三)教育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編制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訂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與統計信息的管理、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資源開發、配置工作;負責教育結構調整、學校布局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審核各類教育機構的設定、撤銷、合併、更名工作;負責學校固定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桌凳、圖書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團隊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體育衛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指導全區的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兒教育;綜合管理區屬各類民辦學校和指導全區民辦教育工作,負責辦學的資格審查、年度審核、辦證等工作。
(四)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既是區教育局的內設機構,又是區政府教育督導團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監督、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指導、評估下級人民政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
(五)信訪和安全管理股(法規股)
負責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事項並做好接訪記錄;負責承辦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協調相關科室做好各種信訪疑難案件的排查、調處、回復和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各學校的矛盾糾紛排查和“大調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維護社會穩定、安全保衛、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訂系統安全教育及預防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內非法邪教組織人員的防範和處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防汛工作;負責組織和參與有關學生傷害事故的協調處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工作;指導教育普法、執法和依法治校、校務公開工作。·
(六)教師培訓股(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區教師進修校和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和指導國語培訓、等級測試。
(七)政工股
負責機關、全區各中國小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考核獎懲和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中國小和所屬單位領導幹部考察、任免、監督、培訓和管理工作及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師調配聘用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師範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特級教師資格的評定、申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和關工委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並指導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指導人事代理工作;負責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申報幼兒、國小、國中教師資格證人員的信息採集、資格審查、能力測試、體檢和辦證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申報高中等其它教師資格證人員的信息採集、資料報送審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南充市高坪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紀檢監察單列行政編制1名。其中:書記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1名;總督學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