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癱瘓敵方指揮系統。即出動空降小分隊占領敵指揮中心、通訊節點、預警雷達站等要害部門,散播電腦病毒,切斷電纜、光纜、對敵通信系統實施電子壓制。
2、攻擊敵高價值軍事設施。空降兵可對敵防空陣地和軍用機場實施“點穴”,炸毀敵彈藥庫,封鎖機場跑道。
3、破壞敵後勤保障設施。空降兵能對敵方輸油管線、後方倉庫、主幹電網、交通樞紐、隧橋等,以諸如爆破、埋雷等手段加以破壞。
4、夜間近戰。空降兵能夠在夜間對敵防禦要點發起突襲,為後續主力部隊打開突破口,具體措施包括利用光電對抗器材癱瘓敵夜間觀測能力等。
5、險惡地形作戰。空降兵以小股兵力在沿海懸崖峭壁等複雜地帶多地點、多批次登入,直插敵兩翼,並協同海軍陸戰隊、陸軍航空兵等部隊正面強攻。
備註
城市作戰。在這種場合,空降兵主要負責奪取電視台、電台、政府機關等設施,在敵方腹地牽制和打亂其部署,對敵進行心理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