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段線是中國近代時期對本國南海海域權益邊界的一種叫法。
1934年,民國政府決定出版中國南海疆域詳細地圖。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作為戰敗國,將它所侵占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 這些中國領土中,就包括南海諸島。 二戰期間,日本人將東沙、西沙和南沙群島命名為“新南群島”,劃歸台灣的高雄市管轄。
為接收這些島嶼,國民政府特組織了一支艦隊,由海軍上校林遵率領,命名為“前進”艦隊,由“太平號”、“中業號”、“永興號”和“中建號”四艦組成。 其中,“太平”和“中業”赴南沙,“永興”和“中建”赴西沙。
從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到1946年11月29日“前進”艦隊在長江口編隊出發,歷時一年多。
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國對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他們不但在西沙和南沙群島上進行了考察,還豎立了主權碑,並分別在西沙的永樂島和南沙的太平島留下一個獨立排駐守。
在1946年,民國政府設立內政部方域司,該司在籌劃收復南海諸島時,調整了各群島的名稱,將原來的“南沙群島”改名“中沙群島”,而將原來的“團沙群島”改名為“南沙群島”。
林遵出海回來後,1947年底,南海諸島的地圖審定,1948年的2月,中華民國內政部公開發行《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向國際社會正式宣布了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的主權。 當時的地圖上,“九段線”標為“ 十一段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