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解說
指事字。甲骨文(圖1、2)的十,原是一縱豎,模擬豎放的算籌(豎置一籌表示數字十),也可能是針的象形初文。商周金文由於鐫刻和鑄造的關係,所以金文(圖4)的“十”字的豎筆,中間加肥,像個紡錘形;晚周金文(圖12-15)則把豎中加肥的部分改成一團圓點,以區別於一般的豎筆。春秋以後(圖5-8),又進一步把這一團圓點變為一橫,於是,在這基礎上,就發展成為圖的漢隸(圖9-11)和楷書的“十”。傳說上古結繩記事,每到第十結時,便結一大疙瘩(繩結),圖12的“十”便是直繩之上打大疙瘩的形象,字的構形大概是由此而來,但這值得存疑。還應注意的是:“甲”字的金文也寫作“十”。“七”字的甲文和金文也與十相似;“十”字的小篆也寫作“十”,這很容易造成混亂。所以,古人便在“十”的上頭加“宀”,作為“甲”。又把“十”的豎腳彎曲作為“七”。這樣,便把“十”“七”“甲”三字區別開來了。
漢字釋義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數詞 | 數目字,九加一之和。 | ten | 《周易·繫辭上》:十有八變而成卦。 | 十室九空;十有八九;十指連心 |
表示完備甚至達到極點。 | topmost;many;full;complete | 《詩經·豳風·東山》:親結其褵,九十其儀。 | 十分;十數;十相具足;十全十美 | |
〈文言〉特指十倍。 | tenfold | 《漢書·韓安國傳》:臣聞利不十者不易業,功不百者不變常。 | ||
〈文言〉表示約數。猶言十來個。 | 潘岳《西征賦》:辱十城之虛壽,奄鹹陽以取雋。 | |||
〈文言〉指十分;十份。 | tenth | 《商君書·去強》:國以難攻者,起一得十;國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 ||
〈文言〉序數的第十位。 | tenth | 揚雄《甘泉賦》:惟漢十世,將郊上玄。 | 十月 | |
形容詞 | 〈文言〉通“什”。雜。 | miscellaneous | 白珽《西湖賦》:亭連棟為十錦,碑蝕苔以千言。 | 十錦 |
量詞 | 古代戶籍單位,指十戶。後作“什”。 | 《管子·君臣下》:上稽之以數,下十伍以徵。尹知章註:“既得其定數,下其什伍名以徵之也。” | ||
參考資料 |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凡十之屬皆從十。是執切(shí)【譯:十,(十進位)數字完備的標誌,一表示東西,丨表示南北(一丨相交為十),那么,東南西北和中央都完備了。凡是十的部屬都從十。具:完備】
說文解字注
數之具也。
漢志。協於十。
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是執切。七部。凡十之屬皆從十。
康熙字典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並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於一,成於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為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弦。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❶整字居中。
❷首筆橫從橫中線起筆,略向右上斜行。
❸第二筆豎沿豎中線下行,與橫相交,橫筆以上豎段短,以下豎段長。
書法欣賞
(書法圖來源 )
音韻匯集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韻目 | 韻部 | 調 | 等 | 呼 | 韻系 | 韻攝 | |
廣韻 | 十 | 是執 | 常 | 緝A | 入二十六緝 | 入聲 | 三等 | 開口 | 侵A | 深 | |
中原音韻 | 實 | 審 | 齊微齊 | 齊微 | 入聲作平聲 | 齊齒呼 | |||||
洪武正韻 | 十 | 寔執 | 八緝 | 侵 | 入聲 | ||||||
分韻撮要 | 十 | 審 | 急 | 第十七金錦禁急 | 陽入 |
(音韻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