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簡況
在國外區域地貌以西歐研究較多,地貌區劃則以蘇聯和東歐諸國的研究為主。中國區域地貌研究始於20世紀30年代,50年代起得到較快的發展,出版了新疆、內蒙古、西藏等區域地貌專著,和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委員會的《中國地貌區劃》(1959)。60年代以來,圍繞著農業區劃和綜合考察進行了大量區域地貌的研究,現在大多數省(區)都出版有區域地貌和地貌區劃的專著。研究內容
①研究各區域內外營力的特徵,區域地質構造、岩石性質、新構造運動的特徵和強度、氣候等因素對地貌形成與發育的影響,以及人類活動對改造地貌條件的利弊,指出地貌的變化對環境因素的反作用,並對地貌環境質量作出評價。②研究區域地貌發育史。長期以來區域地貌發育史的研究側重於劃分地文期和地貌侵蝕輪迴,這對了解新生代以來地貌演變的過程是重要的,但需進一步研究沉積區和侵蝕區的分布及其演替過程,在內外營力和人類活動的綜合作用下地貌過程的強度及其變化。特別是現代地貌過程及其發展趨勢的研究對生產有更重要的意義。③進行地貌類型劃分和製圖工作。根據區域內地貌形態單元及其成因、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區的範圍開展地貌類型劃分研究,並據此編制出不同比例尺的區域地貌圖。④開展地貌區劃工作。地貌區劃是按照地表形態及其形成過程的相似性和分異性規律進行區域劃分,劃分後的每一個地貌區都具有獨特的地貌類型組合,而與相鄰的地貌區具有明顯的差異。它是在劃分地貌類型和編制區域地貌圖的基礎上進行。地貌區劃一般是從高到低劃分出不同級別的地貌區域。高級別的地貌區域劃分,應適當強調地質構造和大地構造的完整性,即主要體現內營力成因特點;低級別的地貌區域劃分,主要考慮外營力成因的特點。遵循形態、成因的原則,對綜合性地貌區劃和部門地貌區劃都是適用的,這樣才能說明區域地貌的發展及其區域地貌的差異性。某些為特定目的進行的地貌區劃也可以單獨採用形態的原則,如有些省(區)的農業地貌區劃主要依據地貌類型組合和農業地貌條件的利用、改造兩項指標。地貌區劃圖有兩種形式:一是純區劃圖,如《中國1:1500萬地貌區劃圖》;二是地貌區劃與地貌類型相結合的圖,如《捷克地貌區劃圖》(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