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特博運動

匹特博運動

匹特博運動,就是一特定的擊發器作為槍,有人預言匹特搏運動勢將成為90年代的重要發展項目,其速度之快是任何其它運動都無法與其相比的,很有可能將發展成為世界性的體育項目之一。

匹特博運動 “匹特搏”是英文paintball的音譯,就是一特定的擊發器作為槍,以特製的彩球作為“槍彈”的一種對抗射擊式的體育娛樂項目。

一、發展史

在本世紀六十年代,美國人查理·奈爾遜(CHARLIE·NELSON)是第一個使用擊發器及
彩彈射向村木或牲畜的人,這樣做是表示這些樹木應被採伐或奔跑中有病傷牲畜需隔離。這種從汽車、卡車或馬背上發射彩彈作為標記的方法,與用手去描記標誌的舊方法相比,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更為安全。
在美國另有一種早已開展的“倖存者遊戲”(SURUIVAL GAME)。這種遊戲是幾個人去搶一面被人守護著的旗。護旗人只要用手觸及奪旗人,則示意搶旗人被擊,因而應退出遊戲場地。最後看誰奪到旗而未被觸及,即算倖存者。1981年美國人BOB GURNSEY和CHARLES CAINES首先把彩彈與“倖存者遊戲”相結合,這就是當前匹特搏射擊運動的起源。
此後,匹特搏運動發展成團隊組合的奪旗運動,而且比賽方式日益發展。匹特搏擊發器同樣迅速發展,尤其使用了眼面部保護裝置,使這個運動的安全性得到充分保證後,開始從美國向世界各國普及。目前開展這項運動的有英國、法國、加拿大、挪威、瑞典、澳大利亞、巴西、南非、紐西蘭等十餘個國家。國際匹特搏運動對抗賽也已先後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進行。有人預言匹特搏運動勢將成為90年代的重要發展項目,其速度之快是任何其它運動都無法與其相比的,很有可能將發展成為世界性的體育項目之一。

二、規則

1、裁判員是控制及保證場內比賽安全進行的核心人員,必須盡心盡職並按照各項規則認真、公正地裁判。
2、裁判員應在參賽人員進入場地前詳細講解擊發器和面具的使用規則,以及安全規則、裁判規則。
3、裁判員應按規定穿戴裁判員服裝及色澤背心、特殊顏色面罩、口哨及清潔眼罩和清拭槍膛所用的工具。並隨比賽進行不斷移動位置,以保證正確判定勝負。
4、裁判員使用的裁判哨是指揮比賽進行的重要工具,對比賽中的哨聲作如下規定:一聲長哨音代表比賽開始或暫停後重新開始;兩聲連續哨音表示比賽暫停,參賽者不準再射擊,不準移動所站的位置,直到聽到再開始的哨音出現;三聲連續哨音表示該場比賽時間已到,所有參賽者停止射擊、走出伏擊位置,隨裁判員進入規定區進行結束講解。
5、比賽場中裁判員或參賽者僅用下列簡單語言表達有關意義。擊中:表示彩彈在某一參賽者身上破裂; 楂驗:對參賽者身上的彩彈污斑有疑義時可以提出要求裁判檢查;投降:當某參賽者發現對方已在三米之內舉槍對準他時,他可以舉手並叫投降;裁判員:參賽者需要幫助時可呼叫裁判員。
六6
7、擊中和判罰擊中。擊中:指某一隊員被實際擊中,無論射擊者是哪方隊員;判罰擊中:指參賽者有違反匹特搏安全規則行為時(如:小於安全距離射擊、用擊發器接觸對方身體、身體互相接觸、故意射擊裁判、不聽從裁判員指揮等)由裁判員判為被擊中。可在場地某一區域設定中立島,即被擊中者暫時逗留的地點。只要一次被擊中,就必須由裁判護送至中立島等待上場。再上場時,須等待對方被擊中人員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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