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業銀行

匯業銀行(葡語: Banco Delta Ásia SARL )是澳門的一家銀行,現為匯業財經集團屬下機構,1935年成立。主要服務對象為私人客戶、中小企業客戶和企業客戶。

簡介

匯業銀行(葡語:Banco Delta Ásia S.A.R.L.)是澳門的一家銀行,1935 年 , 匯 業 銀 行 ( 前 身 為 澳 門 恆 生 銀 行 ) 成 立 於 澳 門 ,現為匯業財經集團屬下機構,由澳門第一屆行政長官候選人之一區宗傑持有。公司在香港和澳門均有業務,主要專注於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等服務。

歷史沿革

匯業銀行的前身是由區宗傑父親區榮諤於1935年創立的澳門恒生銀號(後更名為澳門恒生銀行)。1962年,區宗傑將業務拓展至香港,成立匯業有限公司,經營倫敦金業務,並成為亞洲區首批主要黃金商之一。隨後公司不斷升格,獲準以非商業銀行身分,經營存款與開出信用證業務。1980年匯業集團接管澳門恒生銀行,1993年12月28日匯業集團正式改名為匯業財經集團,而旗下的澳門恒生銀行亦隨之改名為匯業銀行,現總行在中區水坑尾街39─41號(即與伯多祿局長街交界處),行政中心位於崗頂前地。

主營業務

私人客戶

個人理財
-儲蓄戶口
-支票往來戶口
-定期存款
-匯款服務
-外幣找換服務
-自動轉賬服務
-利率
消費貸款
-個人貸款
-住宅樓宇按揭貸款
-汽車/機械設備貸款
-透支
-裝修家居貸款
-稅項/印花稅貸款
-定期存款保證貸款
-新股認購貸款
-教師貸款
投資
-外幣定期存款
-外匯捎展買賣 / 槓桿式外匯買賣
-證券及期貨買賣
-高息貨幣掛鈎存款
-黃金買賣
-債券
-基金
保險
-火險
-汽車保險
私人銀行

代理旅行支票
其他服務
-金幣買賣
-保險箱

中小企業客戶

匯業銀行助您妥善管理日常財務
-公司客戶儲蓄戶口
-支票往來戶口
-定期存款
-匯款服務
-外幣支票匯兌
-發薪服務
-自動轉賬服務
-利率
商業信貸業務
-中小型企業貸款
-貿易融資
-商業按揭貸款
-廠房/機械/設備融資
-定期貸款
-的士貸款
國際貿易
-外幣交易
-外幣現鈔兌換
-購兌外幣支票
-國際外幣匯兌服務
專門行業服務
-外幣批發服務
-黃金相關產品
充分運用資金
-外幣投資服務
-證券投資服務
-固定收入產品投資服務
-財富管理服務
業務保障
-信用保險
-雇員賠償保險
-招牌保險

企業客戶

企業理財
匯款服務

司庫理財
-外匯 / 衍生工具
-固定收益
-貴金屬
企業融資
-項目融資計畫
-債務重整顧問服務
-私人機構股本融資服務
-一般融資顧問服務
貿易融資服務
財富管理
運輸保險
信用保險

創新發展

匯業銀行以亞洲市場為先,業務範圍遍及澳門、香港、中國大陸、台灣、韓國和日本。隨著客戶層面不斷拓展,正朝著國際化方向邁進。匯業銀行多年來積極參與港澳及東亞地區的外匯、外國現鈔、貴金屬及利率市場有豐富經驗,為業內提供完善的增值服務及風險管理方案。為企業及個人投資者由基本的外匯服務,以至為客戶度身設計的外幣交叉盤對沖及高回報投資策略。
為了迎合個別客人所需,推出多項簡便的交易方法,包括以直線電話聯絡本行的港澳辦事處,以及透過路透社交易系統進行買賣、電子交易指示及辦理中央交易結算指示等。

重大事件

北韓帳戶及擠提事件

匯業銀行匯業銀行

2005年9月15日,美國財政部指稱匯業銀行協助北韓客戶洗黑錢、協助偽鈔流通等支持恐怖主義活動,建議美國公司斷絕與該銀行的任何聯繫。澳門市面的匯業銀行出現擠提,在短短兩天被提走了三億澳門元,占匯業總存款額十分之一,不過銀行稱有足夠現金應付。匯業銀行從1970年代起已經與北韓有貿易來往,不過否認美國的指控,指其一貫有監管機制防範洗黑錢活動。翌日凌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及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晚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以“匯業銀行的客戶提款出現嚴重不正常情況”為理由,引用《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委派大西洋銀行澳門分行總經理蘇鈺龍及澳門金融管理局內部審計辦公室副總監李展程,參與匯業銀行的管理,以鞏固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香港金融管理局則首次引用1995年生效的《銀行業條例》,宣布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彭博倫(Paul Brough)為經理人,接管香港方面的服務,分隔與母公司的資產。
據《新華澳報》2006年2月18日引述BBC訊息,匯業銀行的代表律師在2006年2月16日表示,銀行已經中斷和北韓的所有業務往來,改善反洗黑錢的政策。匯業銀行同時敦促美國當局,停止對該銀行涉嫌為北韓政權洗錢的調查。2007年3月15日,美國財政部宣布,因證實匯業銀行為朝鮮洗黑錢,宣布三十日內切斷前者同美國財政體系的聯繫。澳門特區政府隨後發出新聞稿指出,“將會繼續接管匯業銀行。無論發生什麼情況,特區政府都將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存戶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2007年9月28日,兩年的管理期結束,澳門特區政府決定把匯業銀行的管理權交回原股東。
2008年10月2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當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專員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後,行使其在《銀行業條例》(“該條例”)第53F(1)條下的權力,撤銷對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彭博倫(Paul Jeremy Brough) 先生作為匯業信貸有限公司(Delta Asia Credit Limited)的經理人的委任*。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為根據該條例在香港獲認可的接受存款公司,亦為澳門匯業銀行(Banco Delta Asia S.A.R.L.)的附屬公司。是項經理人委任的撤銷於當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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