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郝村

北郝村1947年建黨,1950年建支部,原屬濱縣二區侯王鄉所轄。 生產力得不到解放,經濟發展極為緩慢,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人均純收入不足20元。 農業生產得到了逐步地恢復和發展,1965年人均純收入達70元。

整個村落東西寬750米, 南北長300米,占地面積22.5萬平方米。199 6年年底,全村有112戶,432口人,耕地350畝。分郝、胡、牛、南四大姓氏,均是漢族。人口自然增長率在4‰以下。北郝村地理位置優越,西靠205國道和市三分乾溝,交通便利,水利資源豐富,村東有果園百畝,鳥語花香,環境優美。 明朝初年,郝氏兄弟三人由河北棗強遷移至此,以姓命村。為與北鎮郝家區別,稱之為北郝家。北郝村1947年建黨,1950年建支部,原屬濱縣二區侯王鄉所轄。建市後,隸屬原郭集鄉,現市東辦事處管轄。 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北郝村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根據自己靠近油區的優勢,北郝村組織油田服務隊,常年為油田服務。同時利用靠近國道,交通便利的優越條件,大力發展交通運輸業,並已成為本村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1996年全村社會總產值達870萬元,人均純收入2500元,被濱州市政府命名為“小康村”。
新中國成立之前,北郝村長期處於“一家一戶一個天”的封閉式小農生產狀態,經濟結構屬於單一的自給自足式的小農經濟。土地較少,生產力低下,旱、澇、鹼三大自然災害嚴重威脅著農業生產的發展。再加上封建統治階級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農民常年處於饑寒交迫的困境中。為維持生活,多數農民只有靠農閒時節製作草編製品賣錢,免強養家餬口。生產力得不到解放,經濟發展極為緩慢,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人均純收入不足20元。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農業合作化運動,使農民走上了集體化道路,改變了過去那種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狀態,調動了廣大農民民眾的生產積極性,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解放。農業生產開始得到了迅速發展,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顯提高, 1957年人均純收入近百元。但是,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困難時期,各項生產均降到了合作化以來的最低水平,1960年全村人均純收入不足30元。 1962年以後, 貫徹了中共中央制定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對農村政策進行了調整,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了生產小隊。農業生產得到了逐步地恢復和發展,1965年人均純收入達70元。隨著經濟的發展,村民住房和公共設施建設發展迅速,人均住房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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