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工業行業規劃。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區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發展;擬訂全區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和受委託提出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二)負責全區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整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提出研究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電力運行調度、電力企業運營協調工作;負責全區鐵路、公路、水路、航務、郵電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三)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擬訂工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審核申報自治區、市財政企業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負責管理自治區、市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配合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市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國債項目;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和開展國際化經營。
(四)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展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的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機械、醫藥、化工、電力、建材、煤炭、輕工、紡織等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監管;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股份制公司組建和上市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國際經濟合作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和協調全區內外貿易管理,外商投資管理和國際經濟合作工作。
(八)擬訂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負責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規劃;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化流通方式。
(九)貫徹執行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促進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依法實施流通領域的行政監管工作,抓好重要商品市場整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的政策法規,管理和指導全區對外貿易工作;擬訂外貿市場多元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外貿運行情況;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計畫(包括重點工業品、原材料、農產品進出口計畫);執行國家加工貿易政策。
(十一)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政策;負責技術進出口業務的管理;推進外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邊境貿易的政策,協調和管理邊境貿易工作。
(十三)研究、宣傳世界貿易組織規劃和區域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的政策法規,協助管理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全區對外開放和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協助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十五)管理和指導全區國際經濟合作工作,協助審核區屬企業在境外投資的申請並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工作、設計諮詢和對外援助等業務的實施。
(十六)依居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規則及相關政策,擬訂我區擴大與東協國家經貿合作的政策措施;協助承辦與東協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指導企業開拓東協市場,組織實施中國——東協博覽會的企業參展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的旅遊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旅遊資源的開發工作,管理全區的旅遊業務。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楊懷春男,1963年12月生,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專科學歷,工程師。現任北海市鐵山港區經濟貿易局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鄭光強 男,經貿局副局長,1974年6月生,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農藝師。負責分管旅遊、貿易工作。
馬雯嬋 女,經貿局副局長,1983年4月生,200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經濟師,無黨派。負責分管工業運行、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貿局設4個股(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
負責文秘、會務、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對外聯絡、檔案、保密保衛、外事、接待、辦公用品管理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講話的審核工作;負責黨務工作及工青婦組織的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工作,以及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職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管理全區旅遊業、策劃包裝全區的旅遊項目,開發全區的旅遊資源,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區的旅遊管理工作。
1、負責承辦與工業經濟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調研、起草、審核工作;組織制訂全區工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布局的結構調整方案,以及促進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工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施和監管檢查。
2、研究國家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國際合作的法律法規的政策,研究世界貿易組織規劃和區域經濟合作政策,研究分析我區對外開放及有關產業和貿易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設意見;負責起草內外貿易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企業對國外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設施的應訴工作。
3、負責指導和協調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事項;負責局機關普法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
1、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措施;收集、匯總、整理工業經濟運行有關信息;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經濟運行動態;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應和供需銜接;協調指導實施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合理用電工作;組織重要的物質緊急調運;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
2、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革投資工作,編制全區年度技術改造項目投產計畫、組織申報自治區財政挖潛改造資金項目計畫和自治區財政產業調整資金項目計畫。
3、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指導企業開展產權交易。
4、負責工業經濟統計工作。
1、指導和管理進出口業務;監測外貿運行情況並提供分析報告,組織企業申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專項基金;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參與制訂市場開拓的措施;負責外貿統計工作。
2、管理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業務;指導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國際市場;負責技術進出口的申報工作;擬訂商務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有關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和法規,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重要商品市場整治;負責家畜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家畜定點屠宰廠(場)的資格送審;負責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家畜屠宰行業和酒類流通市場實施監督檢查。
4、管理和指導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工作、設計諮詢和境外投資等業務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實施與東協有關的經貿交流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外派勞務人員;負責中國——東協博覽會的企業參展工作。
5、協調有關部門擬訂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的流通服務和市場建設;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管理;負責擬訂全區流通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規劃,研究和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系改革的意見及相關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