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特別市

中華民國十七年(1928年)6月6日,北伐軍進占北京。6月21日,國民政府決定:北京改名為“北平”,設北平特別市。12月19日,北平市政府設立市轄區,將全市分為15個區。二十六年(1937年)7月29日,日本侵略軍占領北平。12月14日,日軍扶植的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北平成立。翌年4月17日改北平為北京。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各級偽政權垮台,北京恢復北平名稱。北平市轄16個區。1949年10月1日,改北平為北京,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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