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都水丞司

官署名。宋代,元豐改制後,於澶州設南、北都水丞司,置南北“外都水丞”分治河事。宣和二年(公元一—二一年)罷。紹興九年(公元一一三九年)復於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南)設南外都水丞司,於東京 (今河南開封)設北外都水丞司,翌年罷歸工部。北外都水亞司長官稱“北外都水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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