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上世紀90年代,北京通州白廟村與河北燕郊棗林村簽訂《土地換段協定》,“為便於耕作管理”,雙方互換面積大體相等的耕地面積。
《土地換段協定》由白廟村村委會和棗林村村委會簽訂,1993年9月至1999年3月,共簽4份。
協定規定,通州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燕郊棗林村位於河西岸等面積土地。
協定稱,“潮白河兩岸互有白廟村與棗林村土地,長期不便耕作與管理”,“為滿足兩村民眾多年心愿,兩村委會本著方便生產、互利互惠原則”,“經多次協商,達成土地換段協定”。
協定規定,白廟村將755.28畝的“河北地”讓出,換棗林村位於潮白河西岸的755.06畝土地。
現狀
位於河南岸的白廟村,土灰色的矮房和院落“趴”在堤下。隔河相望,一排排灰褐色牆體的獨棟別墅,門口嵌著燙金大字——“和安花園達觀別墅”。
村里土地出租,村民未分到租金,上了年紀的村民,無地可種,只能靠撿拾垃圾維生。
事件處理
2007年1月,通州國土分局答覆,“鑒於以上換地行為已進入司法程式,我局下一步將協助並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
北京市國土局複查後稱,已責成通州國土分局立案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去年12月,通州國土分局在給白廟村民的《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稱,這項土地出讓涉及跨省問題,由北京方面單獨出面通過行政手段,達到返還土地或追繳土地補償價款的目的“已無可操作性”。
今年1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意見書》寫明,法院已判決《土地換段協定》無效,有關土地產權返回等後續處理問題應當由村民繼續通過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履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