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始建於1952年12月1日,當時名為京西礦區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北京市門頭溝區濱河路74號。全院有人員20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8.1%,其中碩士72人,占總人數的44.4%。

法院簡介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始建於1952年12月1日,當時名為京西礦區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北京市門頭溝區濱河路74號。全院有人員20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8.1%,其中碩士72人,占總人數的44.4%,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行政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辦公室、研究室、政治處(含幹部科、教育培訓科、組織宣傳科)、監察室、法警大隊、辦公室、裝備財務科、齋堂人民法庭、王平村人民法庭等總計20個部門。

法院建設

加強訴前調解,有效化解矛盾。針對房屋徵收過程中不同主體間利益衝突易衍生大量糾紛的情況,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前移矛盾化解防線,選派精幹力量,組建“法律服務巡迴審判組”深入徵收現場開展法律諮詢服務,配合接待民眾4313人次,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 回應民眾關切,加強裁判說理。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推行“全程、全員、全景”說理式司法。整理規範從立案到判後各階段的釋法說理重點,通過發放指導手冊、解釋法律規定、提示訴訟風險、展示先例判決,向訴訟民眾公開裁判思路和理由。 創新工作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探索推出以“一個調查、兩個教育、三個及時、四步診療、五個幫教”為主要內容的未成年人特色審判模式。該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先後被授予“全國法院系統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北京市“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等多項榮譽稱號。 強化人才培養,夯實隊伍基礎。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出台《審判(執行)人才培養五年規劃》,加大審判人才隊伍的層次化培養力度。完善青年幹警“階梯式”培養體系,夯實成長基礎;開辦門法講壇、法官論壇,強化幹警業務能力;構建“大調研”格局,實現審判業務能力和司法調研能力的雙向促進。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較為突出,近年來,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先後湧現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先進集體”、“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單位”、“北京市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全國優秀女法官”、“首都政法優秀人才”、“北京市十佳法官”安輝,“北京市模範法官”、“門頭溝區十大好人”、“北京市先進法官”王淑霞等先進典型,在學術討論工作中因表現突出連續18年榮獲北京市法院學術討論會組織工作先進獎,論文先後榮獲學術討論會全國一等獎、全國二等獎。曾榮獲“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北京市模範法院”等稱號,2013年2月,門頭溝法院被授予“全國優秀法院”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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