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制定背景

雖然北京市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過採取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等措施,持續降低了污染物排放總量。但是,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超過環境容量,短期內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可能發生不同程度的空氣重污染。在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時,針對可能發生的空氣重污染,需採取更為嚴格的應急措施,以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
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畫的通知》(京政發〔2013〕27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在調整完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基礎上,制定《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自《應急預案》發布實施之日起,《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京政發〔2012〕34號)即行廢止。

預報發布

檢測評價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開展空氣品質監測和評價,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狀況,每日對空氣品質進行預報。通過市環保監測中心網站、電視、廣播、手機等途徑發布空氣品質日報、預報。

下達指令

市應急委、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負責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與解除的指令下達。
預警一級(紅色)由市應急委主任批准,由市應急辦負責組織發布。
預警二級(橙色)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發布。
預警三級(黃色)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准並組織發布。
預警四級(藍色)為健康防護提醒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經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意,通過空氣品質預報、網站等信息渠道進行提示。
預警一級(紅色)、預警二級(橙色)、預警三級(黃色)解除程式與發布程式一致。預警四級(藍色)不設立解除審批條件。
當發生空氣重污染時,本市將及時通過電視、廣播、網站、手機等途徑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方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重污染情況及相關應急措施,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預警劃分

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分級方法,空氣品質指數(AQI)在201—300之間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間為嚴重污染。依據空氣品質預報,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分為4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預警四級、預警三級、預警二級、預警一級,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預警一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一)預警四級(藍色):預測未來1天出現重度污染;
(二)預警三級(黃色):預測未來1天出現嚴重污染或持續3天出現重度污染;
(三)預警二級(橙色):預測未來持續3天交替出現重度污染或嚴重污染;
(四)預警一級(紅色):預測未來持續3天出現嚴重污染。

措施

根據空氣品質預報結果對應的預警級別,分級採取相應的重污染應急措施,旨在進一步減少污染排放,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提醒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對沙塵暴等污染採取的重污染應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執行。對其他污染物導致的空氣重污染,主要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預警四級(藍色)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1)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3)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4)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預警三級(黃色)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建議中國小、幼稚園減少體育課等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1)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3)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4)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在全市範圍內採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按空氣重污染期間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分預案確定的重點道路,增加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2)減少土石方施工開挖規模,建築拆除等施工必須採取有效的覆蓋、灑水等揚塵控制措施。
(三)預警二級(橙色)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建議中國小、幼稚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應儘量避免戶外活動;戶外活動可適當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1)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3)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4)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在全市範圍內採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按空氣重污染期間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分預案確定的重點道路,增加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頻次1次以上,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築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車、砂石車等易揚塵車輛運輸;
(3)按空氣重污染期間工業企業停、限產分預案確定的名單,對有關企業分別實施停產或限產減排30%污染物的措施;
(4)在現有“禁放”、“禁燒”範圍的基礎上,全市範圍禁止煙花爆竹燃放、露天燒烤。
(四)預警一級(紅色)
1.健康防護提醒措施。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中國小、幼稚園停課,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建議停止大型露天活動;一般人群應儘量避免戶外活動;戶外活動可適當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單位自覺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1)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
(3)排污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4)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5)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按空氣重污染期間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分預案確定的重點道路,增加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頻次2次以上,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築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車、砂石車等易揚塵車輛運輸;
(3)按空氣重污染期間工業企業停、限產分預案確定的名單,對有關企業分別實施停產或限產減排30%污染物的措施;
(4)在現有“禁放”、“禁燒”範圍的基礎上,全市範圍禁止煙花爆竹燃放、露天燒烤;
(5)全市範圍內按規定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其中本市公務用車在單雙號行駛的基礎上,再停駛全部公務車輛的30%,公共運輸運營部門加大運力保障力度。

組織保障

為保障《應急預案》實施,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全市應急體系統一管理。在市應急委統一領導下,成立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和副秘書長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組成。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細化實施分預案,於《應急預案》發布後規定時間內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在空氣重污染髮生時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空氣重污染預警解除24小時內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指揮部辦公室。

督查考核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組織對全市空氣重污染應急的督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具體承擔。對各成員單位細化實施分預案制定、應急體系建設等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空氣重污染預警啟動時,派出督查檢查組對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查考核結果納入對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和市屬國有企業的考核,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有效落實應急措施的,依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北京市行政問責辦法》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社會監督

積極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強化信息公開,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公布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及相應應急措施。鼓勵媒體監督,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對有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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