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婦女聯合會

(五)為婦女兒童服務,參與石景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兒童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承擔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負責制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3、負責不同時期石景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和兒童發展規劃及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整理會議紀要,編髮工作簡報和工作信息。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機構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號),設定石景山區婦女聯合會(簡稱區婦聯)。區婦聯是石景山區婦女在黨領導下的為爭取進一步解放而聯合起來的社會團體。
一、主要職責
(一)發動、組織全區婦女參與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開展“巾幗建功”、“巾幗文明示範崗”、“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紅旗手(集體)和“雙學雙比”活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二)教育、引導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發現、推薦、宣傳各條戰線的優秀婦女,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三)代表婦女參政議政,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四)參與制定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條例的討論,並進行宣傳、貫徹和監督執行,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五)為婦女兒童服務,參與石景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兒童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承擔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協調解決全區婦女兒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親職教育的指導和研究工作,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好事實事。
(六)宣傳黨的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等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鞏固和擴大同各族各界婦女的團結,加強與港、澳、台及華僑婦女的聯誼,發展同各族各界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相互之間的了解和友誼。
(七)開展婦女工作的調查研究,促進地區婦女事業的發展。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石景山區婦女聯合會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本部門文秘工作,起草全面性、綜合性的計畫、總結、報告、決議、大事記;負責婦聯的調查研究和婦女工作信息采編;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催辦及檔案資料的組卷、歸檔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年度統計、目標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組織協調本部門各種會議,並負責雙擁共建、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治安保衛、文化教育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和人事管理以及報刊訂閱、發放等服務性工作;接待外省、市、區來訪參觀事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統戰工作,團結聯誼我區各界愛國婦女及港、澳、台地區婦女同胞、海外女僑胞,為發展經濟,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做出貢獻;指導基層婦聯的統戰工作;負責區“三胞”姐妹聯誼會的日常工作;建立和管理女幹部人才信息庫;建立女廠長、女經理聯誼會,負責區婦聯網頁的建立、設計及維護工作;承辦領導臨時交辦任務。
(二)組宣部
組織開展、指導婦聯繫統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全會的宣傳報導和《婦女之聲》的編輯工作;組織開展“巾幗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紅旗手(集體)及大眾讀書會的宣傳評比表彰活動,負責總結宣傳先進婦女和家庭典型;在社區組織婦女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抵制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對婦女和家庭的侵害;通過多種形式,在社區建立婦女的宣傳教育陣地,舉辦各種教育活動;組織各級婦女幹部的學習培訓;指導基層婦女組織建設和街道基層婦代會的換屆改選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在黨政機關和科、教、文、衛事業單位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建立婦女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了解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情況,推薦各條戰線優秀婦女人才;負責區婦聯換屆選舉中的組織及文秘工作。
(三)兒童部(權益部)
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婦女發展綱要》和市、區兩級《婦女發展規劃》;宣傳、推動和監督執行有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建立健全區、街及農委和基層婦代會三級信訪網,指導檢查街道、農委婦聯信訪、維權工作;了解反映婦女權益方面的呼聲、要求和問題;負責接待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進行調查研究和處理,開展婦女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女幹警聯誼會和單身母親聯誼會的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婦女開展“雙學雙比”活動,開展“三八”綠色工程活動。
宣傳、貫徹、落實《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和市、區兩級《兒童發展規劃》;開展兒童工作的調查研究,協調解決兒童工作中的問題;牽頭協調全區“六一”兒童節慶祝走訪活動;辦好母親學校,開展親職教育理論研究,指導全區開展家教工作,並組織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家教活動;做好學前兒童家長的家教知識普及工作;對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給予工作指導;負責組織征訂《當代親職教育報》工作;組織發動社會各界為兒童辦好事辦實事。
北京市石景山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承辦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婦女組和兒童組工作會議,並對會議形成的決議、決定和各項意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負責制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總結。
3、負責不同時期石景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和兒童發展規劃及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整理會議紀要,編髮工作簡報和工作信息。
4、負責綜合協調並督促檢查成員單位和街道、農委有關《婦女規劃》、《兒童規劃》、《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執行工作。
5、負責年度《石景山區婦女發展規劃》、《兒童發展規劃》的監測統計工作和中、終期的監測評估工作,負責對監測統計人員的指導和培訓。
6、負責組織專題性調查研究,蒐集整理有關婦女兒童工作的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反饋。
7、負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檔案管理、檔案收發、接待來信來訪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經費預算計畫,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
石景山區婦聯行政編制10名。其中,婦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單 位:北京市石景山區婦女聯合會
地 址:石景山區石景山路35號
郵政編碼: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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