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協

政協北京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83年3月12日召開。 政協北京市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3年1月27日召開。 政協北京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8年1月12日召開。

機構簡介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簡稱政協北京市委員會或北京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組織,是北京市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歷史沿革

1949年8月9日,北平市各界代表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332名,界別25個。會後產生了北平市各界代表會議協定委員會,1949年11月13日正式更名為協商委員會,代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職權。這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的前身。
1949年11月20日,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405名,界別34個。從本界會議開始正式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40名,彭真為協商委員會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余心清為副主席。
1951年2月26日,北京市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519名,界別34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63名,彭真當選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寧武當選副主席,薛子正為秘書長。
1952年8月11日,北京市第四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代表555名,界別34個。會議選舉協商委員會委員69名,彭真當選主席,劉仁、錢端升、梁思成、蔣光鼐當選副主席,李樂光為秘書長。
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發揮統一戰線組織作用,圍繞建設新北京積極開展工作,協同北京市人民政府籌備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聯繫各界人士,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人民意見,向民眾宣傳解放軍政策法令;審議市政府交議的檔案和議案;協助政府動員各界人士參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等各項社會改革運動;發起並推動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進行時事和政策學習。1950年7月建立了民主黨派雙周聯席會制度。
1954年8月,北京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歷史任務,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代行地方人民政協職權也告結束。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關於地方委員會的規定,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第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55年4月26日在中山公園中山堂召開,正式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第一屆市政協委員235名,界別27個。政協北京市第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59年9月10日召開。委員463名,界別34個。政協北京市第三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62年12月17日召開。委員519名,界別34個。政協北京市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65年9月6日召開。委員529名,界別34個。劉仁任政協北京市第一至四屆委員會主席。在這期間擔任過副主席的有:張友漁、蔣光鼐、吳晗、肖明、錢端升、梁思成、余心清、凌其峻、萬里、陳鵬、陳垣、王炯、林巧稚、廖沫沙、王源興、崔月犁、楊寬麟、夏翔。崔月犁任第一屆委員會秘書長,兼任第四屆委員會秘書長。廖沫沙任第二屆委員會秘書長,兼任第三屆委員會秘書長。
在政協北京市委員會第一至四屆10年期間,委員界別不斷擴大,人數逐漸增多,具有更加廣泛的代表性。這一時期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認真履行職能,圍繞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統一戰線的重大問題和北京市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開展了大量的政治協商活動;組織推動各民主黨派、各界人士學習時事政治、方針政策;協調統一戰線內部關係,認真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8月,北京市政協被迫停止活動。 1976年10月,中國共產黨粉碎了“四人幫”,結束了長達10年的“文化大革命”。人民政協開始恢復工作。政協北京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77年11月22日召開。委員646名,界別33個。丁國鈺、趙鵬飛任政協北京市第五屆委員會主席。 鄭天翔、劉紹文、王笑一、郭影秋、陳克寒、范儒生、嚴濟慈、張亮、范瑾、崔月犁、高戈、夏翔、侯鏡如、聞家駟、浦潔修、雷潔瓊、廖沫沙、劉涌、郭步岳、羅青、賀翼張、梁正中、林彤、王子如、張光斗、蘇從周、陸宗達、孫孚凌、顧均正、丁貢南、陳明紹、巫寶三任副主席。高戈兼任秘書長。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舉行了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我國進入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1979年6月,鄧小平同志在全國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的開幕詞,宣告愛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階段,闡明了人民政協在新的歷史時期的光榮職責和任務。從此,北京市政協的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 20多年來,北京市政協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和全國政協指導下,以團結、民主為主題,認真履行人民政協職能,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推動本市民主政治建設的發展,為北京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做出應有貢獻。
政協北京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83年3月12日召開。委員676名,界別設定37個。劉導生、范瑾、白介夫任主席。高戈、廖沫沙、蘇從周、陸宗達、劉涌、鄧季惺、夏翔、張光斗、郭步岳、巫寶三、丁貢南、闞冠卿、羅青、林彤、關世雄、李伯康、李晨、甘英、安林任副主席。李天綬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七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88年1月20日召開。委員686名,界別設定37個。白介夫任主席。封明為、王大明、關世雄、孫孚凌、張明義、李伯康、夏翔、許嘉璐、祝諶予、闞冠卿、陳仲頤、甘英任副主席。李天綬、杜審微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3年1月27日召開。委員686名,界別設定36個。王大明任主席。封明為、孫孚凌、沈仁道、陳仲頤、祝諶予、陳大白、王澍寰、盧松華張廉雲、錢易、萬嗣銓、王之泰、靳晉任副主席。李伯康任顧問,杜審微、宋維良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98年1月12日召開。委員698名,界別設定36個。陳廣文任主席。沈仁道、盧松華、萬嗣銓、錢易、杜宜瑾、李荻生、宋維良、韓汝琦、朱相遠、陸道培、孫安民、傅鐵山、朱育誠、畢群、梅向明、黃以雲滿運來任副主席。宋維良(兼)任秘書長、黃以雲(兼)任秘書長。
政協北京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2003年1月12日召開。委員720名,界別設定32個。程世峨、陽安江任主席。黃以雲、黃承祥、韓汝琦、朱相遠、傅鐵山、滿運來、王長連、張和平、陳難先、陳建生、葉文虎、唐曉青任副主席。李建華任秘書長。

主要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北京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以及政協負責人或委員應邀列席市委召開的常委會、全委會或人大常委會舉行的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常務委員會,市政府舉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的常務會議和全體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此外,還通過舉辦情況通報會、議政會、聽取意見座談會等進行協商活動。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選擇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對一些共同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組織機構

根據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成員由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協商提名,經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每屆政協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由上屆常務委員會協商並決定,每屆任期五年。
按照政協章程規定,北京市政協設立辦公廳,在秘書長領導下進行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提案委員會、學習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城建環保委員會、教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委員會等9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領導下的工作機構。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北京市政協還設立人事室聯絡室、研究室、等工作機構。

經常工作

(一)召開會議。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這類會議一般是定期召開。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議政會、調研論證會、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的議題比較廣泛,針對性強。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有時還邀請有關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二)組織視察。主要是組織政協委員實地觀察和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基層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發現新的經驗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視察,主要是配合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進行。視察活動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跨地區視察、即組織委員到所在地以外的地區(省、市、區)進行視察;二是就地視察,即在委員所在地區內進行視察;三是特邀視察,即應有關部門邀請,就某一方面或重大項目進行專題視察。視察報告須轉送市委、市政府領導或有關部門研究參考。
(三)開展調查。主要指專題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各專門委員會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經專門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有關專門委員會要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四)提出提案。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會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它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承辦單位必須向提出提案的委員和單位做出書面答覆,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保證提案的辦理質量。
(五)反映社情民意。是指把當前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散佚於民間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由政協的專門辦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通過政協委員、政協的各個界別蒐集上來,如實地向黨政部門反映的全過程。這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內容有:1.政協委員及各界人士對國家和地方大政方針的制訂與實施的意見、建議,特別是有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重要決策、部署出台前後的反應;2.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普遍性的情緒變化,有識人士的警示性、批評性意見;3.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勤政廉政情況的反映;4.重大突發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的實情,特別是消除隱患,維護穩定的意見、建議;5.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中的重要情況,特別是保障委員正常履行職責的意見、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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