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五)負責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工程建設的檔案管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監督項目法人和有關部門開展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工作,落實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 (十)負責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對外宣傳和社會協調工作,加強與奧組委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聯繫。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包括奧運場館、附屬工程及相關市政基礎設施,下同)建設總體進度計畫,組織指導並審定有關區、縣政府和各項目業主單位編制建設進度綜合計畫和建設進度詳細網路計畫,檢查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計畫的執行落實情況。
(二)負責組織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各項前期工作,協調並督促落實項目立項可研、規劃設計、征地拆遷、土地一級開發及開工等各環節的工作,協調市政府各有關部門依法對工程建設實行集中審批,保證工程按期開工。
(三)負責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總調度工作,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功能和成本的協調統一。
(四)負責協調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五)負責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工程建設的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項目業主與政府簽定的各項契約的依法實施,對違反契約的行為進行糾正。
(七)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國家有關安全、質量、消防、環保等方面的強制性標準在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中的實施,監督並保證國際奧委會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的落實,組織協調奧運會比賽期間工程建設方面的安全工作,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
(八)負責管理市政府部分奧運專項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九)負責組織監督項目法人和有關部門開展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工作,落實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
(十)負責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對外宣傳和社會協調工作,加強與奧組委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聯繫。
(十一)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奧組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2008”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設10個職能部。
(一)秘書行政部(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接待聯絡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文稿;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二)工程計畫和重點項目建設部
(三)比賽場館建設部
(四)訓練場館建設部
以上3個建設部的主要職責是: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並監督落實初步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查工作;組織落實工程建設項目集中審批工作;協調並監督完成工程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土地一級開發和施工許可;監督檢查並全面落實國際奧委會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規定的奧運工程建設的技術標準和國家有關技術、環保等方面的強制性標準;協調審定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關規劃設計、施工計畫和資金調整工作;協調並監督落實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組織監督政府簽訂的各工程契約依法實施;負責工程統計報表工作;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另外,工程計畫和重點項目建設部還負責綜合編制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的總體計畫;指導並審定有關區、縣政府和項目業主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實施計畫。
(五)市政設施建設部
綜合編制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綜合進度計畫;參與審查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組織落實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集中審批工作;協調並監督完成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協調審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施工過程中有關規劃設計、施工計畫和資金調整工作;協調並監督落實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竣工驗收;綜合協調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負責工程統計報表工作;協調解決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安全質量部 ①
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質量和文明施工要求;組織監督檢查國際奧委會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規定的奧運場館建設項目質量要求和國家有關安全、質量等方面強制性標準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各業主、施工和監理單位安全、質量工作體系;參與審查招投標檔案、施工計畫和施工過程中有關安全、質量事宜;參與研究制訂並監督落實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及奧運會比賽期間的安全、消防等管理辦法和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工程建設安全、質量事故。
(七)技術部 ①
組織協調北京地區奧運場館、附屬工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論證;監督落實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套用;組織聯繫專家顧問工作;組織協調技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申報;參與招投標檔案、規劃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中有關技術問題的審查;參與設計、施工中涉及技術問題的重大設計變更的審查;協調並監督檢查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工程信息網絡平台建設。
(八)財務預算部
匯總編制奧運專項資金的預算申請;編制部分奧運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畫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監督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過程中各環節的招投標工作;負責編制並落實機關各項支出費用的計畫安排;參與配合監察、審計工作。
(九)監察部(審計室)
監督檢查機關工作人員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情況;受理檢舉、控告、申訴事項;對部分奧運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十)宣傳部
組織協調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宣傳市委、市政府和奧組委關於奧運工程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要求;組織協調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新聞發布會和視察考察活動;統一指導有關區縣和單位關於北京地區奧運場館及相關配套工程建設的宣傳報導工作;協助處理新聞危機事件;協調聯繫奧組委和各類國際體育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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