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持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需要變更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姓名、居住地址、工作單位。
所需材料
1、一般材料:
A、申請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
B、《誠信聲明》;
C、申請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其他材料:
1)一般資料變更所需材料(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姓名)
A、申報單位出具的《關於為×××同志補辦的申請》;
B、個人申請(寫明申請原因即可,須本人親筆簽字);
C、變更身份證的需提供變更後的二代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D、變更戶籍所在地的需提供變更後的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E、變更姓名的需提供變更後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複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2)居住地址變更所需材料:
A、申報單位出具的《關於為×××同志辦理居住地址變更的申請》;
B、新居住地址的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契約;租賃房屋的,提供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下載的房屋租賃協定(有效期不低於3個月)及納稅證明;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準許出租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定;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需證明房主姓名、房主與借住人的關係)和房產證;
3)工作單位變更所需材料
A、申請單位出具的《關於為×××同志辦理聘用單位變更的申請》,需註明到崗時間;
B、原單位出具同意離職證明,並說明離職原因及時間;
C、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契約;
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並持上述材料到註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視窗進行審核辦理。
備註:申請單位如未辦理過單位註冊,應先辦理單位註冊手續。
辦理時間
從受理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辦理地點
1、北京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名錄;
2、北京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