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校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與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研究生院根據教育部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申請條件
1. 具有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學籍(不含專業學位、單考班和延期階段的研究生);
2.碩士入學滿一年;
3.政治思想及學術道德良好,在校期間未受紀律處分;
4.碩士學位課程基本完成,專業必修課成績優良;
5.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具有進一步深入學習、研究的志趣,且具備相應的基礎;
6.獲得原工作單位的書面同意(僅適用於定向、委培碩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專業和擬轉入院系、專業提出的其它條件。
選拔審批程式
各院系應根據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畫,確定碩博連讀生名額,並按照下列程式選拔碩博連讀生:
1. 院系接受碩博連讀申請。各院系根據本單位工作安排,將接受申請日期和要求進行公告(一般在每年9月份進行),要求申請人在研究生院網站主頁—培養下載區下載並填寫《北京大學碩博連讀培養登記表》,一式兩份,同時申請人須徵得碩士階段導師或者院系(碩士期間未指定導師的)同意並在《北京大學碩博連讀培養登記表》簽署意見。申請人完成上述手續後附科研成果材料提交院系教務辦公室進行申請登記。
2. 院系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初審工作由院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完成,主要對申請人的資格(學習年限、學分完成情況和課程成績等)進行審核。該工作一般應於10月中旬以前完成。
3. 院系組織初審合格者網上報名。院系教務辦公室發給初審合格者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號,並組織填寫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碩博連讀申請人不參加博士生入學統一考試(初試),由院系組織的資格考試代替)。具體報名日期參見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一般為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4. 院系組織資格考試。院系成立資格考試小組,對申請人的碩博連讀資格進行考核。資格考試小組至少由三名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職稱的專家組成,並以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資格考試的科目、內容、方式和時間由各院系自定。考試主要考核申請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學位論文工作的能力和條件,重點考察申請人分析、解決問題以及進行創新的綜合能力,考核標準可參照該專業統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學水平要求。考核結束後,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報送學院(系、所、中心)主管負責人審核。
5. 院系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審批。院系將通過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材料(“碩博連讀登記表”和科研成果材料)提交培養辦公室進行審核。培養辦公室審核通過後將名單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院繫上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為當年博士研究生統考複試截止日期後兩天。
6. 招生辦公室確認錄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培養辦公室提供的名單,進行招生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生條件的,和統考生一起頒發博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審批原則
各院系應制定嚴格的選拔標準,有條件的院系,可以將碩博連讀申請人的學術水平和統考生進行對比,擇優錄取。選拔審批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堅持寧缺勿濫、擇優錄取原則,保證碩博連讀生生源質量。對在學術研究上做出重大貢獻、已有學術論文發表或參加過重大科研項目的申請人優先錄取。
2. 堅持公正、公平原則。對每一個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均進行認真考核,確定擬錄取名單時做到公正、公平。
3. 碩博連讀選拔工作原則上在本學科、專業內進行,如跨學科(含交叉學科)和跨院系選拔,申請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請碩博連讀資格;
2)徵得其碩士研究生導師和所在院系主管領導同意;
3) 能夠提供材料證明其具有跨學科或院系攻讀博士學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接受申請單位意見書:願意接收並承認其碩士階段的成績,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補修部分課程;
5)參加接受申請單位組織的資格考試。
課程學分要求
碩博連讀生應修的總學分數應不少於40學分,具體要求以各院系依據本辦法制定的碩博連讀培養方案為準。碩博連讀生的培養方案一般應包含以下幾類課程:
1. 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有關課程;
2. 拓寬專業基礎需要的基礎理論課和實驗課;
3. 為進入學科前沿或結合研究課題需要的理論專著、文獻專題等課程;
4. 適應學科交叉\跨學科的課程;
5. 導師規定學習的其它方面課程。
學科綜合考試
碩博連讀生應於博士研究生階段第一學年內參加院系組織的學科綜合考試,並不得以碩轉博資格考試和學位論文的選題報告代替學科綜合考試。具體考試辦法和要求參見《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的規定》。
學科綜合考試可作為一門課程將其成績記入成績單,但不計學分。
學位論文
博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博士研究生獨立完成,應是一篇【或一組論文組成的一篇】系統的、完整的、有創造性的學術論文。論文應嚴格按照《北京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的基本要求與書寫格式》,使用規範漢字進行撰寫。
碩博連讀生應於轉博後第二學期結束之前完成學位論文的選題工作。
其它
碩博連讀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5年,從碩士入學起在校學習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8年。
碩博連讀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不頒發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如果不宜繼續培養,經導師建議和院系研究生培養負責人同意後可轉碩士研究生進行培養或按博士肄業結束其學籍。
本文未涉及的內容按照《北京大學關於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
實行碩博連讀辦法選拔博士研究生的專業,應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專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專業的碩博連讀培養方案。經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本規定參照1992年11月20日第311次校長辦公會通過的《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連續培養的試行辦法》,於2006年7月重新修訂,若原辦法與本規定有衝突,以本規定為準,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