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保密局頒發的《中國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的第二章《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根據國家保密局頒發的《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30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20年,秘密級事項不超過10年。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計;保密期限在1年以內的,以月計。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標明的制發日起算;不能標明制發日的國家秘密,自通知密級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不屬於國家秘密,在一定時間內又不宜公開的事項,定為“內部事項”
基於涉密論文的重要性,北京大學圖書館將對涉密學位論文採取以下辦法進行嚴格管理:
(1) 涉密論文的密級與保密期限,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在與導師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定密申請,並認真填寫《北京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申請審核表》,經有關部門審核後,報校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定密申請一般應在論文開題時提出。涉密論文應提供北京大學保密委員會出具的《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通知》,並加蓋公章;涉密學位論文印刷本的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
(2)涉密學位論文送繳方式:根據《北京大學保密規章制度彙編》中有關〈北京大學國家秘密載體管理規定〉“第二章中秘密載體的收發、傳遞、傳閱的規定中明確規定“校內發放和傳遞國家秘密載體,須採用機要通信、專人取送方式。應在所需傳遞的秘密載體的包裝袋上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件單位名稱、嚴禁採用普通郵政、普通傳真及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圖書館遵照此規定執行,涉密學位論文由院、系、所、中心的教務老師統一採收,統一送到圖書館117房間,圖書館不對學生本人。在接到《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通知》後及時對涉密論文作特殊保管處理;
(3)涉密學位論文的印刷本圖書館將存放在安全地點,保存在帶有密碼鎖的鐵制保險柜中,對歷年的涉密論文進行統計,並按照《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的通知》中的解密年限分別存放。北京大學圖書館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北京大學保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保管,在保密期限內不提供讀者服務;
(4)涉密學位論文的保密期限屆滿,在經過校保密委員會核實、認準後方可解密;解密後,進行編目及數據加工,其印刷本將存放在學位論文閱覽室,按照本館的印刷本學位論文的管理和服務辦法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
北京大學圖書館保證嚴格按照本辦法執行涉密學位論文的管理。如果國家保密局和學校保密委員會出台新的管理辦法,圖書館將參照新的管理辦法執行。
北京大學圖書館
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