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亳州企業商會

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由亳州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牽頭並與多家在京的亳州籍企業共同發起成立商會的宗旨是:“聯誼、互助、共贏、發展”。

商會簡介

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由亳州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牽頭並與多家在京的亳州籍企業共同發起成立,它是亳州在京企業自發、自願聯合成立的組織,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部門是亳州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接受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以在北京市境內常住並從事工商業活動的亳州籍公民為主體,團結亳州在京各界人士,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
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的成立,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的必然產物,是連線亳州與北京的紐帶和橋樑,是亳州在京企業交流、協作、尋求更大發展空間的優良平台,是亳州豪傑志士在北京的家。
商會的宗旨是:“聯誼、互助、共贏、發展”。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用豐富多彩的活動、和諧的氛圍、強大的凝聚力吸引和團結亳州在京的企業和有識之士。為企業自身的發展創造機遇、增添活力,為亳州與北京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商會的任務:
(一) 政策宣傳:向會員企業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使企業能遵循國家的政策,遵守北京市的有關政策、守法經營;
(二) 專業培訓:根據需要邀請中央和北京有關部門領導、經濟和技術專家、企業家介紹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幫助會員把握市場脈搏,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三) 信息服務: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信息,為會員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做好政策、法律、財稅、項目、策劃、渠道、人才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
(四) 創建載體:定期編輯發行商會刊物、開通網站,傳達中央、北京市、亳州市有關經濟建設的政策、法規、介紹商會、介紹京亳兩地政治經濟動態,加強駐京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
(五) 組織考察:定期組織會員企業到國內、省內、市內進行考察,尋求合作、尋求商機;
(六) 協調服務:關心了解亳州駐京企業業務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向北京市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情況、建議和要求,共同探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幫助企業處理危急、解決困難、維護企業合法地位和合法權益;
(七)經驗交流:組織成功的會員企業進行經驗介紹,促進企業間的項目學習,相互借鑑。促進企業間的強強合作,使亳州人在北京的企業之間形成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八)聯誼平台:利用商會這一平台,舉辦各種聯誼活動,促進亳州企業和亳州在京人士拓展交際空間、增進了解、增強凝聚力,使企業的發展更具活力;
(九)承辦委託:充分利用商會的各種資源優勢,受會員的委託承辦企業的各種活動以及政務、商務溝通協調等。

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商會定名為:北京亳州企業商會(以下簡稱本商會),英文譯名:Bo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
第二條 商會由亳州駐京企業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有關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組織。
第三條 商會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團結亳州駐京企業加強與亳州市內企業、社會法人、政府機構之間的交流,促進在京企業之間與北京同行業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為亳州在京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為促進北京與亳州兩地經濟發展和打造亳州的城市品牌形象多做貢獻,為亳州發展爭光添彩。
第四條 商會接受亳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北京市有關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商會的業務範圍:
(一) 政策宣傳:向會員企業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使企業能遵循國家的政策,遵守北京市的有關政策、守法經營;
(二)專業培訓:根據需要邀請中央和北京有關部門領導、經濟和技術專家、企業家,介紹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幫助會員把握市場脈搏,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三)信息服務: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信息,為會員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做好政策、法律、財稅、項目、策劃、渠道、人才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工作;
(四)創建載體:定期編輯發行商會會刊、開通網站,傳達中央、北京市和亳州市政府有關經濟建設的政策、法規,介紹商會、京亳兩地政治經濟動態,加強駐京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
(五)組織考察:定期組織會員企業到國外、國內、省內和亳州市進行考察,尋求合作、尋求商機;
(六)協調服務:關心了解亳州籍人士在京企業業務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共同探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幫助企業處理危急、解決困難、維護亳州籍人士在京所辦企業的合法地位和合法權益
(七)經驗交流:組織成功的會員企業進行經驗介紹,促進企業間的相互學習,相互借鑑。促進企業間的強強合作,使亳州人在北京的企業之間形成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八)搭建平台:利用商會這一平台,舉辦各種聯誼活動,促進亳州在京人士拓展交際空間或回鄉投資、增進了解、增強凝聚力,使企業的發展更具活力。
(九)承辦委託:充分利用商會的各種資源優勢,受會員的委託承辦企業的各種活動以及政務、商務溝通協調等。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商會吸收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商會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商會,按時交納會費;
(三)企業會員:亳州人在北京開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守法經營的企業和個人、亳州企業在北京的分支企業、亳州企業的駐京辦事機構等;個人會員:亳州籍在京經商辦企業的企業負責人;
(四)積極參加商會的各項活動。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商會秘書處資格審查後報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辦公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商會內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商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三)享受商會提供的關於政策、法律、項目、信息的協調與服務;
(四)對商會的工作擁有批評和建議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商會的決議、決定;
(二) 維護商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 守法經營,不參加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組織和活動,不參加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經營活動。
(四) 完成本商會交辦的任務;
(五) 按時繳納會費
(六) 關心商會的工作,隨時向商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交回會員證,終止會員資格。會員證實行年審制度,有效期為一年。如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商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並在商會網站及會刊上給予公示。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法亂紀、違反商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商會組織形式:商會設名譽會長、顧問、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組成領導機構。設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日常工作機構。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須有 2/3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屆任期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商會開展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人選由自薦及會員單位推薦相結合併經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七)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等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商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一)審議修改本章程的方案;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 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商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
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由 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商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 70周歲;
(四) 為人正直公道、遵紀守法、熱心助人、維護利益,積極參加活動;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會長及副會長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但不超過二屆。
第二十五條 商會的法人代表為會長,商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 商會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商會秘書處是常務理事會的日常工作機構,代表常務理事會實施本商會的職責。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組成,負責處理商會的日常工作。秘書長的職責:
(一) 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主持協會常設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 經會長或常務副會長的同意,決定常設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專 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八條 商會設監事會。監事會一般由五人組成,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監督商會及其領導成員依照《條例》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活動;
(四)監督商會及其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商會成員違反本商會紀律,損害商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對商會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六)對商會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研究確定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商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會員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捐贈;
(三) 政府部門和其它組織的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商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費。本商會會費交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會費交納標準由常務理事會根據有關規定作出明確規定。
第三十一條 商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經費收支要執行國家對民眾社團的有關財經法規制度,接受財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三十二條 經費的管理:建立會長常務會領導下的財務管理體制。收繳的經費在銀行開立帳戶,建立健全財會制度,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經費開支。經費開支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和秘書長審批。商會全年收支明細帳在會員大會上或以通訊方式向全體會員公布,接受會員和有關部門監督、審查。商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有關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本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商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監事會監督。必要時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本商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商會配備(或委託會計制)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商會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 (或會員代表大會 ) 審議。
第三十七條 商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 (或會員代表大會 )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八條 商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商會終止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商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商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本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章程2011年 月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章程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章程自有關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入 會 須 知

入 會 須 知
一、入會條件
1、擁護《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章程》;
2、企業會員:亳州籍人士在北京註冊的企業、亳州市內企業及有意在亳州開展業務工商界有識之士。
3、守法經營有一定實力和良好信譽。
二、入會流程
1、提交入會申請;
2、認真、真實、完整地填寫《入會申請表》,貼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藍底)照片,加蓋公章;
3、向商會秘書處報送《入會申請表》及企業證明資料;
4、由商會秘書處了解申請入會單位的有關情況,根據會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並報秘書長簽字確認;
5、審查合格者,提交理事會表決批准;
6、申請入會單位在接到秘書處批准入會通知後10天內到銀行匯款或到秘書處繳納相應級別年度會費,過期不繳會費,則視為放棄入會資格;
7、申請入會單位憑會費繳納憑證到秘書處換取正規發票,並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三、入會企業需提交的資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企業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負責人簡歷
4、企業情況簡介
5、申請人彩色照片數張
6、提供反映公司風采的宣傳資料
四、會員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免費參加本會的活動(自費項目除外);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本會工作的批評權和監督權;
5、享受本會規定的有關優惠待遇;
6、入會、退會自由。
五、會員的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3、按規定交納會費。
說明: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交回會員證,終止會員資格。會員證實行年審制度,有效期為一年。如 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商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並在商會網站及會刊上給予公示。會員如有嚴重違法亂紀、違反商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宣布取消會員資格。
繳納會費標準與服務內容
一、會員
每年繳納會費2千元,要求企業法人資格。
1、享受商會提供的產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申報等政策信息服務,並通過商會渠道向北京市和亳州市有關部門、領導反映企業呼聲。
2、享受商會提供的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和權益保障服務。
3、參加商會組織的企業管理、市場行銷等培訓活動。
4、獲得商會提供的擔保公司、貸款機構、投資夥伴、企業診斷等推介服務。
5、參加商會組織的國內外商機考察、交流合作及評選表彰活動。
6、參加商會組織的技術引進、自主創新成果、產品推廣和新聞發布等交流活動。
7、免費享受商會提供的電子商務服務,得到或發布產品供求、商品價格、招商引資項目、人才招聘等信息。
8、參加會員聯誼活動,享受商會提供的企業管理諮詢。
9、免費獲得商會提供的會刊、會員名錄。
10、獲得商會授予的單位會員資格證書,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會員單位”的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二、理事
每年繳納會費5千元,企業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萬。
除優先享受會員單位的各項服務內容外,理事單位還享有以下服務內容:
1、免費參加本會舉辦的聯誼活動。
2、免費在商會網頁上連結企業網址。
3、優惠參加本會主辦的學術論壇活動。
4、優先在本會會刊上發表企業或個人文章。
5、獲得商會授予的理事單位資格證書,參加理事會議,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理事單位”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三、常務理事
每年繳納會費1萬元,企業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0萬。
除優先享受會員單位、理事單位的各項服務內容外,常務理事單位還享有以下服務內容:
1、免費參加本會舉辦的專題講座活動。
2、優惠在本會會刊(彩插)或電子商務網上刊登企業廣告。
3、獲得展示單位與個人的機會,如在本會舉辦的論壇上作主題發言,在專題培訓班上演講。
4、獲得商會授予的常務理事單位資格證書,參加常務理事會議,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常務理事單位”的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四、副會長
每年繳納會費3萬元,企業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企業成立時間不低於3
年,員工人數不低於50人。
除免費享受會員單位、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的各項服務內容外,副會長單位還享有以下服務內容:
1、參與本會重大事項研究與決定。
2、代表本會參與社會活動,並主席台就座,擔任主持人或主講人;獲得展示單位與個人形象的機會。
3、免費在本會會刊或電子商務網上刊登企業廣告。
4、獲得商會授予的副會長單位資格證書,參加會長會議,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副會長單位”的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五、常務副會長
每年繳納會費5萬元,企業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企業成立時間不低於3
年,員工人數不低於100人。
除免費享受會員單位、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會長單位的各項服務內容外。常務副會長單位還享有以下服務內容:
1、參與本會重大事項研究與決定。
2、代表本會參與社會活動,並主席台就座,擔任主持人或主講人;獲得展示單位與個人形象的機會。
3、免費在本會會刊或電子商務網上刊登企業廣告。
4、優先獲得本會組織的重要活動的冠名權。
5、獲得商會授予的常務副會長單位資格證書,參加會長會議,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常務副會長單位”的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六、會長
每年繳納會費10萬元,企業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00萬。企業成立時間不低於
5年。員工人數不低於100人。年營業額不低於1億。
除免費享受會員單位、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會長單位、常務副會長單位的各項服務內容外,會長單位還享有以下服務內容:
1、參加商會與國家、省、領導活動的會見、宴請。
2、參與本會重大事項研究與決定。
3、代表本會參與社會活動,並主席台就座,擔任主持人或主講人;獲得展示單位與個人形象的機會。
4、免費在本會會刊或電子商務網上刊登企業廣告。
5、優先獲得本會組織的重要活動的冠名權。
6、獲得商會授予的會長單位資格證書,參加會長會議,並享有“北京亳州企業商會會長單位”的榮譽和社會交往的身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