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化學品: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方法(GB/T 21603-2008)》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動物對化學品急性經口毒性試驗的試驗方法、試驗步驟和試驗結果。
本標準適用於對化學品進行急性經口毒性的測定。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1605—2008化學品 急性吸入毒性試驗方法
衛生部《化學品毒性鑑定技術規範》(2005)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急性經口毒性 acute oral toxicity
一次或在24 h內多次經口給予實驗動物受試樣品後,動物在短期內出現的健康損害效應。
3.2
經口半數致死劑量 oral median lethal dose
經口一次或24 h內多次經口給予受試樣品後,引起實驗動物總體中半數死亡的毒物的統計學劑量。以單位體重接受受試樣品的質量(mg/kg或g/kg)來表示。
3.3
劑量—反應關係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表示化學毒物的劑量與某一群體中質效應的發生率之間的關係。
4 試驗方法
4.1 受試樣品的處理
受試樣品應溶解或懸浮於適宜的賦形劑中,建議首選水或植物油作溶劑,也可考慮使用其他賦形劑(如羧甲基纖維素、明膠、澱粉等)配成混懸液;不能配製成混懸液時,可配製成其他形式(如糊狀物);不能採用具有明顯毒性的有機化學溶劑,如採用有毒性的溶劑應單設溶劑對照組觀察。
4.2 實驗動物
首選健康成年小鼠(18 g~22 g)和大鼠(180 g~220 g),也可選用其他敏感動物。同性別實驗動物個體間體重相差不得超過平均體重的20%。試驗前動物要在試驗環境中至少適應3 d~5 d時間。
4.3 劑量設計
根據所選方法的要求,原則上應設4~5個劑量組,每組動物一般為10隻,雌雄各半。各劑量組間距大小以兼顧產生毒性大小和死亡為宜,通常以較大組距和較少量動物進行預試。如果受試樣品毒性很低,也可採用最大限量法,即用20隻動物(雌雄各半),採用5000 mg/kg劑量,如未引起動物死亡,可不再進行多個劑量的急性經口毒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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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方法(GB/T 21603-2008)》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