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心勞力論

勞心勞力論是戰國時孟子提出的反映剝削階級利益的分工理論。語見《孟子·梁惠王上》:“然則治天下,獨可耕且為與?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如必自為而後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勞心,或勞力; 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此天下之通義也。”孟子將社會勞動分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兩大類,認為腦力勞動者統治人,體力勞動者被人統治,被統治者養活別人,統治者靠人養活,是通行天下的共同原則。

將勞動進一步劃分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是正確的,但將二者完全割裂開來,將其視為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並將其看作永恆普遍的規律,則顯然是錯誤的。這一觀點是孔子“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顯仁》) 及“君子謀道不謀食” (同上書,《衛靈公》) 觀點的繼承發展。“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這一結論,為後世統治階段利用,作為後世封建統治階級壓榨勞動人民,以及 一些封建的士大夫蔑視勞動,不事生產,安坐其食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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