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展望

《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展望》作為《綱要》的實施篇,是從事勞動保障規劃工作同志們的一本實用參考書和案頭工具書。該書的出版發行,將對《綱要》的進一步貫徹落實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內容簡介

《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展望》是由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綜合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3)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59)
國家相關重點專項規劃(71)
人口發展“十一五”和2020年規劃(71)
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82)
民政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99)
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006-2010年)(122)
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132)
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144)
“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154)
信息產業“十一五”規劃(164)
地方篇
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179)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198)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13)
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006年-2010年)(224)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35)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249)
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59)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69)
上海市社會保障“十一五”規劃(282)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306)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316)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329)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339)
福建“十一五”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專項規劃(339)
福建省“十一五”勞動就業及勞務派遣專項規劃(354)
江西省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371)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382)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394)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403)
湖南省“十一五”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413)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421)
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435)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454)
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就業和社會保障重點專項規劃(468)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483)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496)
雲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511)
西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524)
陝西省“十一五”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專項規劃(537)
甘肅省“十一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560)
青海省“十一五”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573)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58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595)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605)
規劃政策篇
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3號)(621)
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625)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631)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638)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641)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649)
國務院關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主要目標和任務工作分工的通知(國發[2006]29號)(654)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663)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670)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673)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677)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29號)(683)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際聯席會議關於推進企業解決工資拖欠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91號)(686)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擴大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27號)(69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職業培訓工作的意見(勞社部發[2005]28號)(692)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5號)(695)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關於印發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3號)(697)
勞動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印發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7號)(70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2006年-2010年勞動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9號)(704)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15號)(709)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導意見(勞社部發[2007]19號)(719)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勞動契約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29號)(722)
統計信息篇
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727)
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731)
附屬檔案
各地勞動保障“十一五”規劃目標一覽表(737)
各地勞動保障“十一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情況表(739)
勞動保障主要統計數據(745)
表1 歷年國內生產總值(745)
表2 歷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746)
表3 歷年全國城鄉居民收入(746)
表4 歷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收支(746)
表5 歷年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數與畢業生數(747)
表6 歷年全國分城鄉就業人數(747)
表7 歷年全國分產業就業人員年末人數(748)
表8 歷年全國城鎮分經濟類型就業人員構成(749)
表9 歷年全國企業、事業、機關單位職工人數(749)
表10 歷年全國各類企業職工人數(750)
表11 歷年職業技能鑑定情況(750)
表12 歷年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及失業率(750)
表13 歷年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751)
表14 歷年全國參加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人數(751)
表15 歷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情況(752)
表16 歷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752)
表17 歷年全國企業參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753)
表18 歷年全國企業、事業、機關單位職工平均工資(753)
表19 歷年全國各類企業職工平均工資(753)
表20 歷年勞動爭議案件立案受理情況(754)
表21 2006年分地區城鎮新增就業情況(754)
表22 2006年年底分地區城鎮單位職工人數(756)
表23 2006年年底分地區城鎮企業職工人數(757)
表24 2006年年底分地區城鎮私營個體就業人數(758)
表25 2006年分地區職業技能鑑定情況(759)
表26 2006年年底分地區城鎮登記失業情況(760)
表27 2006年年底分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761)
表28 2006年分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762)
表29 2006年分地區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763)
表30 2006年分地區企業參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764)
表31 2006年年底分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情況(765)
表32 2006年分地區基本醫療保險情況(766)
表33 2006年分地區失業保險情況(767)
表34 2006年分地區工傷保險情況(768)
表35 2006年分地區生育保險情況(769)
表36 2006年分地區職工平均工資(770)
表37 2006年年底分地區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771)

文摘

插圖:
第一篇 指導原則和發展目標
第一章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
“十五”時期是不平凡的五年,我國綜合國力明顯增強,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國際地位明顯提高。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在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們有效抑制經濟運行中出現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成功戰勝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挑戰,從容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變化,國民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十五”計畫確定的主要發展目標提前實現。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對外貿易邁上新台階,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價格總水平保持基本穩定,城鄉面貌和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民族團結不斷鞏固,各項社會事業取得新進步,國防和軍隊建設取得新進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繼續加強。更為重要的是,黨中央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這些都為“十一五”時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面向未來,我們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具有承前啟後的歷史地位,既面臨難得機遇,也存在嚴峻挑戰。
我國具備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的有利條件。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加速升級,將帶動產業結構加快調整和城鎮化加快發展,市場潛力巨大。勞動力資源豐富,國民儲蓄率較高,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產業配套能力較強,科技教育具有較好基礎,社會政治保持長期穩定。改革向縱深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將進一步激發社會活力和發展動力。和平、發展、合作成為當今時代的潮流,世界政治力量對比有利於保持國際環境的總體穩定,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生產要素流動和產業轉移加快,我國與世界經濟的相互聯繫和影響日益加深,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相互補充,外部環境總體上對我國發展有利。
在前進道路上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還不發達,制約發展的一些長期性深層次矛盾依然存在: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經濟結構不合理,解決“三農”問題任務相當艱巨,就業壓力較大,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影響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亟待解決。“十五”時期在快速發展中又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投資和消費關係不協調,部分行業盲目擴張、產能過剩,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緩慢,能源資源消耗過大,環境污染加劇,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社會事業發展仍然滯後,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還較多。

序言

勞動保障事業關乎國運,惠及子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勞動保障工作。2006年10月13日,國務院批轉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標誌著我國勞動保障事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科學發展的內涵和要求充分體現在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項目等各個方面,描繪了未來五年我國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宏偉藍圖。特別是《綱要》立足以人為本、推動科學發展,把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人民生活後顧之憂,發展和諧勞動關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勞動保障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勞動保障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體現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質要求。《綱要》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入關鍵時期的重要規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規劃、是促進勞動保障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規劃、是未來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行動綱領,各地要準確把握《綱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綱要》精神上來,加快推進規劃實施,促進規劃由藍圖儘快變為現實。
實施好《綱要》必須以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發展和諧勞動關係為著力點,把落實約束性指標和加強勞動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作為規劃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統籌協調,狠抓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要統籌協調好上下規劃的關係,保持指導思想和總體發展目標的統一,做好發展指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的銜接和配套;統籌協調好規劃實施與政府整體工作部署的關係,使勞動保障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促進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統籌協調好勞動保障各項工作之間的關係,促進就業、社會保障和勞動關係相協調,政策措施、行政推動與立法執法相協調,制度安排與經辦能力相協調,業務建設與隊伍建設、作風建設相協調,實現勞動保障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實施好《綱要》必須本著對事業、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抓住重點,紮實工作。要不斷完善配套政策,按照規劃提出的新要求,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政策進行充實和完善,更好地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科學實施年度計畫,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切實分解落實到年度計畫中,落實到發展政策上,落實到具體項目上;啟動實施重點項目,進一步深化項目建設意識,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在項目建設和資金落實上取得新突破,儘快形成“啟動一批、建設一批、儲備一批”的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做到整體交叉、協同推進,實現早立項、早實施、早見效,又好又快地落實項目建設任務;加強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正確把握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規律,研究影響勞動保障工作全局、關係長遠的重大問題和傾向性問題,特別是加強對統籌城鄉就業、社會保障發展戰略、社保基金管理體制、和諧勞動關係以及農民工維權等重大問題的研究,不斷推進勞動保障理論創新,著力解決影響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制度性、體制性、機制性矛盾,突破瓶頸,破解難題,加快制度改革和創新的步伐,推動事業不斷發展。
實施好《綱要》必須健全工作機制,切實把規劃實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法。要健全目標責任體系,建立考核評估制度,細化考核評估標準,完善考核評估體系,科學反映和評價工作績效,做到責、權、利相統一,保證規劃實施工作紮實、有序、高效地向前推進;搞好工作協調,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推進規劃組織實施上來,把各方面的資源整合到發展勞動保障事業上來;加強信息溝通,組織交流各地落實規劃的進展情況,形成上下聯動、相互促進的良性機制。
實施好《綱要》必須做好《綱要》的學習宣傳工作,特別要讓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熟悉未來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藍圖。為幫助各地更好地學習、貫徹《綱要》,把握規劃實施要點,勞動保障部規劃財務司組織編輯了《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 展望》一書。該書針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選編了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國家有關重點專項規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各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以及與《綱要》相關的法規政策和統計信息等。本書作為《綱要》的實施篇,是從事勞動保障規劃工作同志們的一本實用參考書和案頭工具書。該書的出版發行,將對《綱要》的進一步貫徹落實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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