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以攻堅決戰決勝的態勢,大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查處打擊非法營運行為,著力預防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發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保一方平安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合執法工作組、隱患排查組和督查工作組。
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
聯合執法工作組由公安、交通、農機、城管抽人組成,在確保日常工作正常的情況下,組成四個執法組,上路、上街開展綜合執法行動,進行道路交通和客運秩序的整頓。
督查工作組從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府辦、縣政協辦、縣安監局、縣監察局抽人組成,在重點督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對各行業主管部門、鄉(鎮)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隱患排查組由交通局和交警隊負責,一是對全縣的主幹、支線道路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二是對全縣所有客運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杜絕病險車上路。各工作組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對各鄉鎮、各重點路段進行拉網式檢查,通過督查督促鄉鎮派出所上路查車,實現全縣聯動。
三、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落實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和措施,堅決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年內不再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重點
1.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駕駛人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2.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各類車輛尤其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病車上路、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以及農用車載客等嚴重違法行為。
3.及時排查和整治危險路段。
4.規範客運場(站)的管理,加強對運輸企業內部和車輛保養、檢測場所的整頓、管理。
5.完善和健全道路防護、安全提示等交通標誌設施。
四、整治時間、內容
1、時間:從2008年2月20日起至12月30日止,為期10個月,年底進行總結評比。
2、整治內容:對機動車超速、客車超員、貨運車輛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無牌無證車輛、報廢車輛上道路行駛,對機車、轎車、麵包車、低速車(農用車、拖拉機)等各類車輛非法營運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並對危險路段進行改造和規範。
五、工作要求
(一)宣傳發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此次整治行動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大宣傳力度,要深入農村、學校、社區、客運企業進行交通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的宣傳,各成員單位要在城區各路口及重要路段懸掛1幅以上宣傳標語,縣有線電視台、外宣中心要對整個活動進行追蹤報導。通過宣傳,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專項整治工作氛圍。
(二)隱患排查。縣公安交警大隊和縣交通局要切實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力度,防患於未燃。要著力抓好客運市場整治,加強對客運車輛的源頭管理,對7座以上的客車要逐輛落實安全措施,要在不能通行客車的路段設立禁止通行標誌,嚴格禁止客車通行。要加強對危險路段和事故易發路段的排查整治,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危險路段,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並及時採取設立標誌標線等措施,消除隱患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脅。
(三)部門職責。針對當前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現狀,公安、交通、城管、農機等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縣公安、交通、城管、農機等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力軍,要切實承擔起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職能。
縣公安交警大隊和縣交通局要把主要警力和公路執法人員充實到省道、縣道、鄉村公路路面,加強公路巡查和管控,重點查處超員超載、違法車輛載客、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對客車超員20%以上的要從嚴從重處罰。
縣農機管理部門要加大對拖拉機(含變型拖拉機)的監管力度,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及本《方案》的要求,切實把好農機安全生產的源頭管理關,嚴厲打擊拖拉機(含變型拖拉機)違法載客行為。
縣城管局、公安交警大隊要加強對縣城城區的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城市交通秩序,對各類車輛亂停亂放、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隨意調頭、盲目超車等違法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縣交通局、城管局要督促運輸企業對客運車輛進入“戶籍化”管理,掌握客運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對安全生產達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隱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道路交通運輸經營許可證》或取消其他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召開客運車輛和、非客運車輛、農用車輛、三輪機車的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客運車主簽訂安全責任狀;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要求,鄉(鎮)政府一把手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務必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做到安全機構健全、組織監管到位、包保責任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本轄區駕駛員及車輛的管理,建好駕駛員與機動車台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並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嚴厲打擊低速車(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無牌無證車輛、報廢車輛和拼裝改裝車輛上道路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確保轄區內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各運輸企業要加強對駕駛員特別是客運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律法規及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確保全全行車,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
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嚴把運輸企業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態關、營運駕駛人員從業資格關,防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車輛、人員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四)責任追究。整治期間,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各工作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凡因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行業或轄區內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