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質押授信
動產質押授信是東莞銀行開發的一項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業務,是指借款人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其自有的動產作質押,交由東莞銀行認可的監管方監管,向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授信業務。申請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二)有固定經營場所,合法經營;
(三)持有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四)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契約、償還債務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企業主要股東和經營者無不良記錄;
(六)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戶或一般結算戶;
(七)東莞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期限、質押率
期限:一年以內。質押率: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70%。
利率和費率
利率:具體利率按人行及東莞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費率:根據授信額度按年計收一定比例的貸款承諾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