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語境

語境,就是使用語言的環境。早在本世紀20 年代,馬林諾夫斯基就指出“, 語言環境對於理解語言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並對“文化語境”及“場景語境”對話語的影響和制約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到60 年代後期,隨著社會語言學和語用學的興起和發展,國外語言學界對語境的研究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繼Firth 之後, Goffman、Hymes、Halliday、Lyons與Fishermen 等語言學家相繼從各種角度對語境進行了闡述。然而,到目前為止,語境到底包括哪些要素,語境應如何定義,不同的學術流派、不同的語言學家的看法各異,但是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把語境解釋為從具體的情景中抽象出來的、對語言活動參與者產生影響的一些因素,這些因素系統地決定了話語的形式、話語的合適性以及話語的意義;另一類是把語境解釋為語言活動參與者所共有的背景知識,這種背景知識使聽話人得以理解說話人通過某一話語所表達的意義。這兩種解釋雖然提法不同,但實質是一樣的。第一種解釋中所說的起決定作用的客觀因素,必須是語言活動參與者所共知的,否則語言活動就無法順利進行下去。雖然語言學家們對語境的定義沒有達成統一,但他們的定義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一) 語境要素是先於交際過程而存在的一組個體;
(二) 語境具有釋義和制約兩大功能。釋義功能指語境可用於解釋傳統語義學無法解釋的語言意義;制約功能指語境對交際雙方在語言使用上的制約作用。
這是對語境的靜態理解。語境要素被靜止、孤立地看作單一個體。隨著語境研究的深入,隨著語境研究與交際學研究的結合,語言學家們發現在動態的言語交際過程中,這種對語境的靜態研究不能有效地起到解釋並且指導交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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