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勃利鎮名源於縣名,縣名取自古勃利河名。勃利鎮城區,原名“碾子河街”。1917年設縣,縣址初設四站(今大四站)。1919年縣署遷至大碾子河街,始設城區保,後改為一區。
1926年挖壕築城,面積約4方里,東、西、南、北各築城門1座,至1930年縣城初具規模。東北淪陷後,1938年5月,設定縣城區,1941年改為勃利街。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設定城關區,1951年2月改為第一區。1955年12月,改為勃利鎮。1958年9月,改稱勃利鎮人民公社。1964年8月,將鎮郊榮勝等6個生產大隊劃出,設立鎮郊人民公社。1981年恢復勃利鎮名稱。
地理位置
勃利鎮兩面環山,一面丘陵,一面平原,一河(小碾子河)貫穿南北。縣直工商企業主要集中於鎮內。全鎮總面積119平方公里,鎮郊耕地面積8萬畝,以種植蔬菜為主。鎮辦工業
有亞麻加工廠、釀灑廠、小煤礦等,1992年鄉鎮企業總產值2840萬元。全鎮共轄5個街道和新起、太平、鎮安、城西、元明、新華、吉祥、順天、蔬菜、新城、鎮南等11個村。1992年末全鎮總人口10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7.7萬人;滿、朝鮮、回、蒙古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5%。鎮政府駐於鎮內。
勃利縣地處黑龍江省東部,七台河市代管,與寶清、雞東、林口、依蘭、樺南縣接壤,是全國商品糧基地縣、人工林重點縣、果樹生產基地縣、一百個產煤大縣之一。全縣近3000平方公里,轄10個鄉鎮(勃利鎮、大四站鎮、雙河鎮、永恆鄉、吉興朝鮮族滿族鄉、倭肯鎮、杏樹朝鮮族鄉、搶肯鄉、青山鄉、小五站鎮)、13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32.1萬人,其中城鎮人口10.9萬人,農村人口21.2萬人。礦產資源主要有煤、黃金、石墨、花崗岩、大理石、沸石、膨潤土等,其中煤炭儲量1.2億噸,瘦焦煤屬全國稀有煤種。全縣可耕面積171.6萬畝,主要農經作物有大豆、玉米、水稻、烤菸等;主要畜禽品種有生豬、肉牛、肉雞等;勃利縣林地面積廣闊,林木總蓄積量達574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34.4%。境內有大小河流23條、中小型水庫11座。野生動植物種類繁多,藥用植物300餘種,食用菌400餘種。野生藍靛果466公頃,土特產有山野菜、小紅辣椒、紅松堅果、人參、鹿產品等。
勃利縣東、南、西三面環山,西部山區屬老爺嶺山系,東部山區屬完達山系,中部丘陵區為完達山向三江平原傾斜的過渡型地貌,西北部平原是松花江水系倭肯河的沖積平原。境內海拔123--1008米之間,最高是段家嶺李木營界山頂,最低是安興水庫地面。勃利縣地處寒溫帶,屬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常年降水量在450mm—550mm之間,日照時效在2350~2450小時之間,活動積溫在2300~℃~2700~℃之間,平原和丘陵無霜期137天左右,半山區119天。春季3--5月份,冷暖氣溫變化急劇,回暖快,3月末至4月初開始解凍,終霜在5月12--23日;季降水占全年的15%;天氣乾燥少雨多風。夏季6--8月份,高溫多雨,平均氣溫20.9--22.8℃,極端高溫37.4℃;季平均降水30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秋季9--11月份,秋季光照充足,天氣多晴好。季平均降水100毫米,不足全年降水量的20%。平原區和丘陵區初霜一般出現在9月26日前後。10月末大地開始穩定結凍。冬季12月--翌年2月,氣候乾燥寒冷,晴好天氣增多,季平均降水量不足30毫米,僅占全年的5%。
勃利縣以境內勃利河(今西北楞河)得名。勃利,滿語,“幸福、吉利”之意。清代屬三姓副都統管轄。唐代曾在黑水府下設定勃利州,遼代屬生女真五國部,據考證唐代的勃利州是遼代五國部之一的剖阿里部(剖阿里系滿語“豌豆”之意),應在今蘇聯伯力一帶。清初為和屯噶珊之地。三姓地方分為荒里、荒外,此地當時屬荒外地。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擬設縣治,未實現。民國三年(1914年)派官吏實地勘查後,將依蘭縣東南地帶析出,於四站(今勃利鎮)置設治局,民國六年(1917年)改設治局為勃利縣,屬吉林省依蘭道管轄。民國十八年(1929年)東北政務委員會成立後,廢除道制,縣歸省直接管轄,勃利縣直隸吉林省為三等縣。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偽滿洲國改行帝制,實行地方行政機構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勃利縣由吉林省劃歸三江省管轄,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將本縣西部地區劃歸林口縣,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設定東滿總省和興安總省,與此同時又將勃利縣由三江省劃歸東滿總省所轄,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東北光復,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將偽省合併為九省,勃利縣劃屬合江省管轄。全國解放後,恢復東北三省。勃利縣隸屬乾黑龍江省。一九七〇年由勃利縣析置七台河市。1909年6月2日(清宣統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撫等奏準,擬於依蘭府東境增設勃利縣,列為“暫行緩設”之列。中華民國成立後,經過現場調查和履行呈請程式,1917年5月10日批准,設定勃利縣。設治委員於同年9月16日啟用關防,縣址設於大四站,定為三等縣,隸屬依蘭道。後因縣城遭匪患,1919年秋遷至大碾子河鎮老街基。1929年2月,廢除道制,由吉林省直轄。東北淪陷後,初隸吉林省,1934年12月劃歸三江省管轄。1939 年6月,將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鎮、龍爪村和青山村劃出,設定林口縣。1943年10月,劃歸東滿總省管轄。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劃歸合江省管轄。1947年2月,合江省委省政府決定,將依蘭縣東南部雙河地區劃出,設定雙河縣,縣政府駐雙河鎮,隸屬合江省管轄。 1948年5月,撤銷雙河縣,併入勃利縣。1949年5月,撤銷合江省,改隸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兩省合併,劃歸合江專區管轄。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員會通知,將原雞西縣的興農、平安河和哈達砬子3個鄉劃歸勃利縣管轄。1965年1月1日,將興農公社劃歸雞東縣管轄。同年2月2日,國務院批准,將七台河鎮劃出,設立七台河特區。隸屬合江專區。1966年2月,將密山縣境內國營興北農場劃歸勃利縣管轄。同年9月,將茄子河、中心河兩個公社劃歸七台河特區管轄。1983年10月,將勃利縣劃歸七台河市領導。
勃利之稱的由來大致有三種說法。其一,勃利縣因據古代勃利州而得名;其二,當時建置縣治時,依蘭道尹以“勃發、順利”之意而命名;第三種說法,此地遠於遼代,是五國部之地,稱五國部城首為博和里國博和利,“勃利”則為“博和利”之轉音。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縣人民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打造工業強縣、建設宜居家園”目標,積極應對危機考驗,成功戰勝各種困難,全縣經濟保持平穩增長,社會發展和諧穩定,實現了“十二五”時期的良好開局。
一、綜合
國民經濟保持平穩發展。初步核算,2011年全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63.7億元,同比增長0.3%。其中,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12.2億元,增長5.5%;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32.3億元,下降5.9%;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19.2億元,增長9%。三次產業的結構比例為19.1:50.7:30.2。
二、農業
全年實現農林牧漁業增加值12.2億元,同比增長5.5%,其中,實現種值業增加值7.4億元,林業增加值0.4億元,牧業增加值4億元,漁業增加值0.08億元,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0.3億元。全年糧食作物播種面積171.6萬畝,糧食總產量達51萬噸,增長1.6%。其中,水稻產量11.3萬噸,增長7.7%、大豆產量5.1萬噸,下降44%、玉米產量32.9萬噸,增長11.4%。
全年豬、牛、羊、家禽出欄量分別達到20.9萬頭、2.1萬頭、6.5萬隻和625萬隻,分別增長7%、14%、12%、43%。年末豬、牛、羊、家禽存欄量分別達到13.3萬頭、3.1萬頭、13.1萬隻和190.3萬隻,分別增長6.9%、12.6%、下降9.9%、增長10.7%。肉類總產量達到3.3萬噸,增長19.4%;禽蛋產量0.6萬噸,增長0.8%。
年末全縣擁有農業機械總動力29.7萬千瓦,比上年增長13.4%。擁有農用拖拉機9001台,增長8%;農用運輸車4431輛。
三、工業和建築業
全年規模上工業完成產值69.4億元,同比增長0.05%,實現增加值22.8億元,下降8.7%。其中,國有工業實現增加值4251萬元,增長30.4%,非國有工業實現增加值223749萬元,下降3.1%。
規模上工業實現銷售收入65.5億元,同比增長7.8%;實現利稅總額3.6億元,下降27.2%,其中利潤總額1.3億元,下降56.5%,稅金總額2.3億元,增長18.5%;經濟效益綜合指數為56.63%。
規模以上工業主要產品產量增加的有水泥29萬噸,尿素10.8萬噸,大豆油1.6萬噸,復烤菸葉1.8萬噸,分別增長2.7%、15.5%、37.6%、46.5%;下降的有洗精煤124萬噸,焦炭106萬噸,分別下降19.9%和31.5%。
全年建築業企業實現增加值8564萬元,同比增長36.8%。在全部建築企業中,資質等級三級及以上的建築企業完成產值1.8億元,同比下降21.7%。房屋施工面積166755平方米,同比下降7.5%;房屋竣工面積92954平方米,同比下降48.2%。
四、固定資產投資
全年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8.3億元,比上年增長17.3%。其中,城鎮投資258668萬元,農村投資24280萬元。在城鎮投資中,民間投資196056萬元,下降2.7%;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58712萬元,增長306.5%。
全年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開發投資22806萬元,增長59.6%。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由上年的5.9%上升至8.1%。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積達195000平方米,增長10.1%; 商品房竣工面積63000平方米,下降55.9%。商品房銷售面積58848平方米,下降12.8%,其中,銷售住宅面積55848平方米,下降16.9%。
五、國內貿易和對外經濟
全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31956萬元,同比增長19.1%。分城鄉看,城鎮消費品零售額89730萬元,同比增長19.4%;農村消費品零售額42226萬元,同比增長18.5%。從行業看,批發零售貿易業108782萬元,同比增長16.7%;住宿餐飲業23159萬元,同比增長32.2%。進出口貿易穩步增長。全年實現出口總額660萬美元,同比增長24.3%。
六、交通運輸郵電業
全年完成公路貨運量6100千噸,同比增長2.7%,貨物周轉量12150千噸公里,同比增長2.9%。完成公路客運量3900千人,同比增長2.6%,旅客周轉量101000千人公里,同比增長3%。
全年完成郵電業務總量6632萬元,同比增長1.4%。其中,電信業務總量4712萬元,同比增長0.6%;郵政業務總量1920萬元,同比增長3.2%。
七、財政、金融
全年全口徑財政收入57230萬元,同比下降13.8%。其中,一般預算收入31150萬元,下降6%;地方財政支出154624萬元,同比增長11.6%,其中,一般預算支出143210萬元,同比增長8.3%。
年末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餘額528368萬元,同比增長3.3%。其中,城鄉居民儲蓄存款392297萬元,同比增長12.6%。各項貸款餘額335685萬元,同比增長11.3%。
八、教育、文化和衛生
年末全縣擁有中學18所,國小34所。年末在校學生25709人,其中,高中生4737人,國中生6969人,小學生14003人。教職員工2027人,其中專任教師1918人,行政人員65人,教輔人員22人。
年末全縣擁有文化館1個,公共圖書館1個,現有藏書5.8萬冊。農村文化站10個,村屯文化室96個。廣播電台和廣播轉播台各1座,電視轉播台和有線電視台各1座,衛星收轉站10座。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均達到100%。
年末全縣擁有醫療衛生機構16個,其中,人民醫院1個;中醫院1個;衛生疾控中心1個;婦幼衛生機構1個;衛生監督所1個;鄉鎮衛生院11個。年末衛生機構病床620張。各類衛生技術人員969人,其中執業醫師371人、執業助理醫師30人、註冊護士220人、藥劑人員56人、檢驗人員40人。
九、城市建設
年末鎮內道路總長度83公里,道路面積76萬平方米,人行道面積20萬平方米,人均擁有道路面積7.6平方米。擁有橋樑13座,路燈9164盞。全縣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4.02%,建成區綠地率21.62%,人均公共綠地面積20.9平方米。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
年末全縣總人口320375人,同比減少776人。其中:農業人口218563人,占總人口的68.2%,非農業人口101812人,占總人口的31.8%。男性人口162487人,女性人口157888人。全年出生人口2382人,出生率為7.4‰;死亡人口1773人,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長率1.9‰。
年末全縣在崗職工19142人,同比增長0.5%。全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3190元,同比增長1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6元,同比增長12.3%;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7730元,同比增長18%。
全縣新就業5845人,其中新增就業5353人。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有1651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74%。
年末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042人,同比下降5.9%;養老金支出22855萬元,同比增長20.5%。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32007人,同比下降13.3%;醫療保險費支出3174萬元,同比增長20.2%。城鎮低保4820戶,10153人,農村低保9177戶,16514人。共發放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補助58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