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縣糧食局

3、貫徹執行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規及政策,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及行政許可工作。 4、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全區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的推廣;監督執行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加查縣糧食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副科級建制。糧食局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食流通政策和法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地區行署的統一部署,擬訂我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我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的建議。
2、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監督執行自治區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合作關係。
3、貫徹執行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規及政策,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及行政許可工作。
4、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全區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的推廣;監督執行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5、負責全縣代儲自治區儲備糧的實物管理,研究提出調整代儲自治區儲備糧規模、布局的建議,組織實施代儲自治區儲備糧的收購、銷售、輪換計畫,監督執行自治區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研究提出縣級糧食儲備的建議,負責管理我縣儲備糧;負責自治區儲備糧代儲資格的受理、核查和申報。
6、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我縣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由國家、自治區和地區投資的項目。
7、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調查、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及農戶糧食供需抽查;研究分析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對糧食市場價格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發布和諮詢糧食統計信息;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
8、指導協調我縣糧食企業財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食財務、會計等制度;負責我縣糧食局的財務監管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代儲自治區儲備糧儲備費用、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的申報、撥付和管理工作;負責我縣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的統一管理工作。
9、承辦縣人民政府及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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