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簡介
該《實施辦法》意在加強網購和進出口領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嚴厲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密切部門間協作配合,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執法能力,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工作措施
《實施辦法》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網購和進出口領域侵權行為線上線下一體化運作,跨區域、鏈條化等特點,提出6個方面工作措施:一是依法加強執法監管,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機關嚴格執法,特別是關注網際網路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新問題,完善監管措施,充分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二是拓寬線索來源渠道,發揮有關部門的投訴舉報熱線和網路監測平台作用,並建立與權利人的溝通聯繫機制,及時獲取侵權違法線索。三是強化執法協調聯動,建立健全線索發現、源頭追溯、屬地查處和線索移交、協查聯辦機制,剷除侵權商品銷售網路和跨境流通鏈條。四是大力推進行刑銜接,行政執法部門按規定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通報違法線索,發揮各自優勢,提高執法打擊效能。五是完善社會共治機制,加強政企協作,發揮權利人在侵權調查、產品鑑定中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共同防範和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活動。六是建立工作保障制度,加強案情會商、數據統計、專家諮詢等制度建設,研判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形勢,提升執法辦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