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墳寺

佛教術語,為已逝王侯貴族作功德而建之寺院,稱為功德院;為守護墳墓而建之寺院,則稱墳寺。 宋代每頒敕額賜予此類王侯貴族之私寺,不但免其租稅,更賜予任命僧尼及頒衣、賜號之權利。 後來,此類寺院成為王侯貴族私有財產之保障,產生甚多流弊。

佛教術語,為已逝王侯貴族作功德而建之寺院,稱為功德院;為守護墳墓而建之寺院,則稱墳寺。於日本亦有類此之氏寺。功德院之興,始於唐代,宋時極為盛行,如岳飛之功德院稱為褒忠衍福禪寺、史彌遠之墳寺稱為教忠報國寺。功德墳寺之地位,僅次於陵寺。宋代每頒敕額賜予此類王侯貴族之私寺,不但免其租稅,更賜予任命僧尼及頒衣、賜號之權利。後來,此類寺院成為王侯貴族私有財產之保障,產生甚多流弊。宋徽宗大觀三年(1109),朝廷本擬改貴族私寺為官寺,然因貴族階級間之相互勾結而作罷。(佛祖統紀卷四十七、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十七、卷一八九、宋史卷一九九張洞傳)p1568
FROM:【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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