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參加工作,曾在漢壽縣工作21年,先後任縣委辦公室秘書,團縣委書記,公社(鄉鎮)黨委書記,漢壽縣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主任,縣財委黨組書記、主任,漢壽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分管財貿)。1992年7月調常德市鼎城區工作。曾任鼎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兼橋南市場管委會主任、工委書記,常務副區長和區政府黨組副書記。1996年4月調任常德市地方稅務局常務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98年任張家界市地稅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後任湖南省地方稅務局副巡視員。
先後在國家級雜誌、省級刊物多次發表文章。鼎城區工作時,為興建橋南市場,開闢柳葉湖度假區做出了大量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