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德[山西省原太原市南郊區代區長]

劉雲德(1942—1985.4.5),男,山西省太原小店人,1942年出生。197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生前系太原市南郊區區委常委、副區長、代區長。

個人簡介

劉雲德(1942—1985.4.5),男,山西省太原小店人,1942年出生。

人物事跡

1983年劉雲德調到太原南郊區工作。在南郊區工作期間,他制定鄉村學校發展規劃、完善醫院管理制度,為南郊區文教衛生工作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他時刻把民眾的冷暖放在心上,幫助殘疾青年安置工作、為農民民眾修蓋房屋、往返30公里探望患病的工人師傅。對家人,他堅持原則,嚴格要求,從不為親友謀私利。他曾寫道:“做為一名共產黨員,誰以權謀私,誰犯官僚主義,民眾就該起來革掉他。”

1985年4月5日夜,晉源鎮風峪溝山林發生火災,大火蔓延,嚴重威脅天龍山松林安全。正在聽取工作匯報的劉雲德接到訊息後,不顧勞累迅速趕往現場,一面指揮公安幹警和民眾滅火,一面奔向深火區實地勘察。在陡峭的山路上摔倒後,他仍堅持向山頂爬去。公安幹警勸他休息,他說了句“身體要緊,還是國家財產要緊?”便繼續搖晃著身體向山頂爬去。突然他的身體側歪下去,慢慢倒在山坡上,以身殉職。

1985年4月6日,南郊區委、區政府將他的遺體從化肥廠運回小店鎮。噩耗傳開,人們紛紛向人民醫院涌去,向心目中的好區長作最後的告別。4月11日,《太原日報》刊登長篇通訊 《人民的好區長———記為撲滅森林火災而捐軀的劉雲德同志》,追述了他的光輝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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