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雙雲

劉雙雲

劉雙雲,汕頭潮南區一文胸作坊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大火致14人吸入泡沫煙塵窒息而死,1人重傷。6個多小時後,縱火者劉雙雲落網。他說縱火是想報復老闆,對於同事的死,他很內疚。

基本信息

人物案件

劉雙雲是湖南省攸縣人,出生於1986年9月12日,因涉嫌犯放火罪於2012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2月17日,汕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雙雲犯放火罪,向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9月6日上午,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雙雲放火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告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回眸

2012年12月4日15時30分,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新溪西村一內衣廠發生火災,16時30分火災被徹底撲滅,但已造成14死2傷的慘痛後果。經警方初步調查,這場火災系人為縱火造成。火災發生不到7小時,汕頭市及潮南區兩級公安機關的民警於當天22時左右抓獲犯罪嫌疑人劉雙雲。

審理查明

經法院審理查明,劉雙雲於2011年8月份到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陳某夫妻經營的文胸模具廠打工,從事文胸壓模定型工序工作。2012年11月底,廠方發現劉雙雲上報完成的定型件數比其車間生產數量多出1560件,遂提出被偷賣或多報件數的疑問,要求劉雙雲解釋清楚,方能將11月份的工資結算發還。在此過程中,劉雙雲與陳某多次交涉,發生糾紛。

2012年12月3日,劉雙雲到陳店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反映與陳某工資糾紛一事,該所工作人員讓劉雙雲找分管勞動糾紛的村幹部。當天,村幹部張某和劉雙雲到陳某廠中協調,但沒有明確結果。劉雙雲便再次到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反映,該所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跟蹤落實。隨後,劉雙雲又多次通過電話聯繫陳某進行交涉,但均未有結果。
2012年12月4日上午,劉雙雲再次來到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發現此事未有新進展。當天下午,劉雙雲決定到陳某廠實施放火進行報復,遂購買汽油及打火機,來到陳某的模具廠,進工廠後就往一樓堆放海綿和布料的地方倒上汽油,接著一路潑灑到上二樓的樓梯轉角處,將布條等物品點燃,隨後逃離現場。該工廠隨即起火猛烈燃燒並蔓延,致正在該廠上班的30名員工被困火災現場,14人因煙燻窒息死亡,2人受傷。
經法醫鑑定,14名死者的心血中均檢出一氧化碳成分,死因符合火場窒息死亡;兩名傷者為輕傷、輕微傷。經消防部門調查後認定,火災事故原因為人為放火所致。經評估,被燒毀物品的價值為人民幣2276840元。

判處死刑


汕頭中院認為,被告人劉雙云為報復他人,採取潑灑汽油,故意縱火焚燒的危險方法,造成14人死亡、2人受傷以及致使他人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雙雲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劉雙雲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懲處,因此以放火罪判處劉雙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打算抗訴

劉雙雲的辯護律師賴勝奇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稱,劉雙雲得知自己並判死刑後,表情平靜,態度也很堅決,並稱很高興看到這樣的結果,是自己應得的,還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不打算抗訴。今日下午2:30左右,賴勝奇將與劉雙雲會面,看對方是否還有抗訴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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