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9年參加工作,曾在廊坊市北旺鄉大棗林村任教師;
1972年調北旺鄉中學工作,歷任學校教導主任、副校長、校長、校黨支部書記;
1985年任廊坊市城建局企業科副科長;
1986年任廊坊市城建局建管科副科長;
1990年任廊坊市建委房產開發公司副經理。
在從事教育工作的10多年間,堅持以育人為本,為國家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為原則,強化對教師職工隊伍的“四化”建設,帶出了一支無私奉獻、治學嚴謹、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中的優秀教師隊伍,培養輸送了一大批祖國建設需要的人才。他所領導的中學在全市教育系統教學管理評比中始終名列前茅。在長期的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他不斷潛心研究城市建設管理經驗,大膽實踐,務實創新,嘔心瀝血,盡職盡責。特別是到市政一公司後,他在豐富積累多年來從事城市建設開發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深化企業改革、開拓創新,審視行業特點,結合實際,創出了一條在市場經濟建設中市政建設事業改革發展的新路,即:在黨的方針政策指引下,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根本,搞好集約型經營,實現企業管理的知識密集型、智力密集型、人才密集型,推行跨集體、股份、股份合作等多種所有制,跨市政、建築、經貿等多行業,跨京津及外延地域的經營方式,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快速發展,在同行業中站穩腳跟,獨占鰲頭。1995年以來,在他的帶領下,全公司幹部職工上下一心,團結奮鬥,使企業發生了顯著變化。僅5年時間企業的固定資產由1995年初的170萬元猛增到2800多萬元,機械設備進一步更新,生產能力進一步增強。他始終要求各部門將工程質量視為企業的生命,提出了“只要第一、不要第二,創全優工程”的質量目標。1995~1999年,他親自指揮各類建築工程28項,公司累計完成施工產值6890萬元,是公司發展史上的最好水平,其中獲“河北省級市政優良工程”1項、“河北省級市政樣板工程”1項、“河北省級市政標桿工程”1項。公司已由原來單一搞市政工程建設,發展成為初具規模的由6個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分公司組成的集約型、職工共同富裕的集團總公司。在他的主要領導下,該公司在兩個文明建設中取得了突出成績。公司連續13年被評為區、市級“文明單位”,1997年被河北省建委命名為“省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1998年在全市建築業中率先被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
人物榮譽
被廊坊市人民政府榮記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並先後獲得了“河北省城建行業先進個人”、“廊坊市建設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廊坊市建設系統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