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錚(1975—),女,山西省永濟市人,浙江農林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現為浙江農林大學法律系教研室主任,浙江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環境法學的教學與研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現場檢查研究》;另外主持或參與省部級、地廳級等類課題8項,代表性的有:《環境行政指導制度研究》,浙江省教育廳2006年度課題,主持人;《浙江法治建設進程中的地方法規再清理研究》,浙江省法學會2007年度重點課題,主持人等。
公開發表多篇學術論文,代表性的有:《論環境行政指導的制度背景與制度構建》,載《湖北社會科學》2006年第4期,獨撰;《環境行政指導制度與林業可持續性調控》,人大複印資料《生態環境與保護》2006年第8期全文轉載,獨撰;《中美行政指導制度比較研究》,載《行政與法》2006年第4期,獨撰;《論環境行政的制度實效與制度契合》,載《廣西社會科學》2007年第7期,獨撰;《環境行政指導制度的綜合研究:方法論、範疇論與法治論》,載《陝西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獨撰;《完善環境糾紛行政處理制度的模式設計與立法建議》,載《嶺南學刊》2008年第4期,獨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