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重麟

劉重麟,陝西朝邑(今屬陝西大荔)人。從政始任知州,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劉重麟(? ~1845)字仁趾。

嘉慶九年(1804)廩生,朝考合格準充知州,實授廣西永安知州,旋調廣西歸順知州。後捐官成知府,歷任浙江寧波杭州紹興嚴州知府。以能幹,遷為廣西鹽法道、桂平郁梧道道員。道光二年(1822)歸家服喪,假滿後任湖北漢黃道道員,遷江西督糧道道員,調福建台灣道道員兼督福建學政,升江西按察使。

勤政辦事

劉任紹興知府時,審結積案70起。補嚴州知府後,值荒年歉收,以平糶解民困,受上司稱讚。任廣西桂平郁梧道員時,辦事認真,籌劃有預見,深得廣西總督阮元讚許,說:“上等人事前辦事,中等人事來辦事,下等人事內生事。君為事前辦事者也。”

任台灣道道員,嚴煞行賄送禮之風,為時人傳誦。在江西按察使任上,遇災年,巡撫同意劉“截漕紓民困”的建議,將準備起運的80船漕糧留下,救濟饑民百姓。

任左副都御史時,國庫空匱,清廷採納劉的建議:自督撫至州縣及鹽政司、織造司各官,均捐自己俸銀四成以應急,俟國庫收入充裕時再歸還。劉還上奏清廷嚴飭各督撫整頓常平社倉,確保米谷實儲在倉。其建議得到清廷允準。

其他

劉從政廉潔,好讀書、藏書,擅長書法,工行草,收藏字帖千餘、秘籍數十櫥。

道光二十五年(1845)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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