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害
據2009年4月24日《星島環球網》報導:劉辰於2008年10月底遇害,其頭部慘遭連轟34釘致死後,屍體再被人用電線捆綁及用地毯包裹,棄於悉尼一條河裡。11月1日,劉的屍體在喬治河(Georges River)被兩名划艇兒童發現。當時這兩名分別為9歲及14歲的少年,正在河上泛舟,赫然發現一具浮屍,屍身被人用電線捆綁,再用地毯包裹。警方指劉辰的屍體被發現時,已死了12天。澳大利亞警察局指出,案中使用的釘槍是標準無線、氣動式的釘槍,在當地普遍有售及使用,大多用於建築用途。
另有訊息指,劉辰是同性戀者,和一名男伴居於悉尼南部的羅克代爾,曾結過婚,但又閃電離婚。據悉,劉辰是以學生簽證入境,警方現正調查他的生活背景,但迄今(2009年12月10日)並無證據顯示他和犯罪組織有關。暫時也不清楚他是否有家人居於澳洲。
公布X光照片
2009年12月9日,據法新社報導:澳大利亞警方為了追緝兇徒,已向社會發放死者頭顱的X光照片。照片顯示,兇徒殺人手法極度兇殘,頭顱插滿34支鐵釘,部份鐵釘長達85毫米,基本全都嵌在腦殼上,讓人毛骨悚然。這張圖片震撼了全球人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