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 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4.09-1987.07 中南政法學院憲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5.09-2010.12 在職申請武漢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學位,獲法學博士學位
1987.07—今 原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任教
其中:
1995.03-1998.03 中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副主任(副處級)
1997年至今多次到瑞士、美國、法國、韓國等國家進行訪問和講學。
1998.03-1998.06 中南政法學院國際交流處副處長(副處級)
1998.06-2000.05 中南政法學院國際交流處處長兼港澳台辦主任(正處級)
1998.12 晉升中南政法學院教授
2000.05-2001.09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正處級)
2001.09-2003.0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兼法學院副院長(正處級)
2003.05-2007.03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正處級)
2007.0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務部部長(正處級)
2012年10月22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2015年08月31日,擬任省屬高校校長。
2015年09月22日,湖北警官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
社會兼職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
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理事,
教育部憲法學教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武漢市法學會副秘書長,
法務部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
湖北地方立法中心副主任,
武漢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憲法研究所副主任,
鄭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等。
個人榮譽
1998年被評為湖北省跨世紀中青年學術骨幹
1999年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004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09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主要作品
出版《當代中國地方制度》、《中國憲法新論》、《農民法律意識與農村法律發展》、《中國憲法導論》、《憲法學》等著作8部;主編、參編國家和法務部、教育部統編教材7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改革與中國憲法發展》、《憲法學與憲法秩序》、《也談憲法學體系的重構》、《憲法究竟是什麼》等論文數十篇,獲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一項,獲法務部、湖北省和武漢市優秀科研成果獎和優秀教材二等獎等十餘項;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課題8項。主持起草《湖北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專家草案)等二部,獲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