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興遠1995 年 2 月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範稱號,1997 年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1998 年 10 月被中宣部、人事部評為全國十大人民滿意公務員,1997 年 7 月被評為全省五名人民好公僕之一,1998 年 9 月被授予“吉林省特級勞動模範”稱號,1998 年 11 月被評為“吉林省十大傑出民警”,1999 年 6 月被評為吉林省優秀共產黨員,1994 、 1996 、 1998 年三次榮立個人一等功。
劉興遠,男,漢族, 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三級警監。歷任長白縣法院經濟庭庭長,長白縣公安局副局長,江源縣公安局局長,江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白山市公安局調研員,吉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吉林市公安局局長,吉林市紀檢委副書記,曾當選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吉林市第十屆市委委員。長白山管委會副巡視員
劉興遠1995 年 2 月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範稱號,1997 年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1998 年 10 月被中宣部、人事部評為全國十大人民滿意公務員,1997 年 7 月被評為全省五名人民好公僕之一,1998 年 9 月被授予“吉林省特級勞動模範”稱號,1998 年 11 月被評為“吉林省十大傑出民警”,1999 年 6 月被評為吉林省優秀共產黨員,1994 、 1996 、 1998 年三次榮立個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