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97年10月任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長、審判員,1998年9月任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長(正科級),2006年5月至今任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07、2008年年度考核評為稱職等次,2009年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等次。擬提拔為副處長級。
工作成績
主要負責民事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宗旨和“調解優先,以調為主,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工作方針,抓好各類民事糾紛案件的審理和行政事務管理、信息交流和對外宣傳、本庭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案件審判和調解工作成績較好。其本人榮獲全區法院調解能手,廣西區高級法院三等功1次;並有多篇理論文章和經驗總結在媒體發表或獲獎。